怀孕期间患上精神分裂症有遗传的这种倾向,但是子女不一定就会发生精神分裂症。因为精神分裂症到目前为止,一百多个易感基因当中,就是那些的耦联的组合一定会导致发病,但是这种病,至于发病不发病,还要看成长的环境、工作的环境,对生活世界压力的承受能力。
怀孕后精神分裂症复发应该住院治疗的,要注意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避免影响胎儿的,要注意病人的饮食调理多吃清淡饮食新鲜蔬菜水果,不要吃辛辣刺激性食物,过于油腻食物不要吃,一定要让女性保持心情舒畅。
您好;孕前孕期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不同时间用药产生的后果不同:在卵子受精后1周内用药,受精卵尚未种植在子宫内膜,一般不受药物影响;如受精1-2周内用药,受精卵已种植于子宫膜,但组织尚未分化,药物产生的影响除流产外,并不引起致畸,属安全期。故在孕前或孕早早期服用了一些药物对胎儿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不必过分担心,也不必因此作人工流产。受精后3-8周(停经5-10周)是胚胎各器官分化形成时期,极易受药物等外界因素影响而导致胎儿畸形,属“致畸高度敏感期”。在此时期不必用药时坚决不用,包括一般保健品、滋补药。可用可不用的,或暂时可停药的,就不用。如必须用药,一定要在医生指导下谨慎安全用药。如继续妊娠,可在怀孕16-20周进行产前诊断(包括B超),进一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及排除胎儿畸形。
心理指导:你好,精神方面的药物有一些特殊成分,会残留在体内长达半年,影响胎儿的神经系统,智商,身体素质等,所以最好可以在停止服药后半年内怀孕,如果在这期间打算生育,建议停止服西药,可以考虑服用中药慢慢调理,祝好
指导意见:对于这种情况,建议患者最好是在精神分裂症的缓解期和稳定期的话再考虑怀孕当然要停止使用药物以后再考虑的
问题分析:本身有精神分裂症,现在属于怀孕的状况学位是否可以选择保留
指导建议:一般来说如果是属于用药期间,这种情况下,理论上来说是不建议保留的,这些治疗精神分裂的药物很大一部分都伴随有致畸性,另外一定要注意调理好身体状况,注意避免精神压力过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