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药物主要是对肝脏有损伤,所以在应用抗结核治疗药物应该定期监测肝功如果肝功一场还需要保肝治疗,对心脏是没有副作用的。肺结核药物副反应较多,常表现为食欲不振、恶心、全身关节酸痛、精神差,严重者可出现视力、听力下降,且有呕吐、肝肾功能异常、精神症状等。
肺结核是临床呼吸内科常见的呼吸道疾病,由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急性期具有传染性。肺结核可以引起肺组织的炎症变化,导致血氧含量下降。它还能引起炎症、肺腔、改变肺血流量、胸膜炎、影响呼吸和胸闷。应去医院呼吸科做胸部x光、血常规检查、血沉、痰涂片等检查,明确诊断,及时治疗病因,以免病情加重。
表现没有特异性,仍然出现结核感染的症状,咳嗽、咳痰、咯血、盗汗、乏力、消瘦、精神萎靡、食欲不振、全身潮热等。最明显的表现就是经过系统的使用抗结核药物之后,结核的中毒症状仍然存在,甚至有加重的趋势。
肺结核导致的肝损伤需要数月的时间来恢复,平常应该卧床休息,给予足够的热量与蛋白质、维生素类等全身支持疗法。多数病例在停药后能恢复。急性药物性肝损害如能及时诊断、及时停药,预后多数良好。
肺结核一般不会发展成癌症,不会发展成肺癌。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是一种由分支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道传染病,而癌变是肿瘤细胞异常增生引起的疾病。两者并没有较强的关系,一般不会直接引起癌变,肺结核长期不治疗,可能会导致肺功能下降可能发生肺癌,建议患者积极就医进行治疗,避免病情延误,容易对患者身体健康造成影响,严重时还可能危害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