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尿病需要经常来复查,条件允许,最好一星期一查。
糖尿病血糖控制良好的患者,建议每6个月复查糖化血红蛋白水平。血糖控制差或近期调整治疗方案的患者,每3个月复查糖化血红蛋白一次,血脂、肝功能、肾功能、血尿酸、尿常规Ur正常的患者可每年复查这些指标。对于异常者,需要根据情况决定重新评估的频率。测量血糖值,建议一个星期最好查一查。推荐使用二甲双胍治疗的糖尿病患者,每年测定血清中维生素B12的水平。糖尿病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糖尿病神经病变是常见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建议2型糖尿病患者每年筛查这些并发症,1型糖尿病患者在诊断后5年每年筛查。
妊娠糖尿病中复查血糖仍然需要控制。
糖尿病需要有规律的糖尿病饮食和血糖监测。如果饮食控制不当,血糖会反复上升。妊娠期糖尿病、高血糖容易导致巨大儿、胎儿生长受限、羊水过多。严重的情况下,会出现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胎儿困难、胎儿宫内死亡等危险。孕期糖尿病(GDM)是孕期的严重疾病,应定期调节血糖,保持在正常范围内。同时,必要时可以用胰岛素治疗。
糖尿病复查的频率取决于血糖水平和并发症,如下所示:
1、对于血糖控制稳定、基本无并发症的患者,建议每年至少复查一次。有条件的应每半年复查一次。
2、如果有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视网膜病变、糖尿病肾病、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以及代谢异常如高血压、冠心病、高脂血症等人群,建议至少每半年复查一次,有条件的话每三个月复查一次。
3、有些病人应该更频繁地复查。比如,对于使用强化治疗、血糖偏高、有医生开的胰岛素或使用胰岛素泵治疗的患者,建议1个月后到医院复查,观察当前强化治疗方案是否需要调整。
产后6周复查糖尿病。
妊娠期糖尿病是指妊娠期不同程度的糖代谢异常和糖尿病,以及妊娠合并糖尿病,两者都要引起重视。妊娠糖尿病患者分娩时,应复查血糖。如果有糖尿病,应该在分娩后继续监测血糖。如果本身没有糖尿病,糖尿病是在孕期发生的,此时应该继续监测。如果没有问题,患者应在分娩后6周复查。如果复查显示血糖没有异常,一年后还需要复查。如果在分娩后6周空腹血糖或餐后血糖异常,必要时应进行葡萄糖耐量试验,以确定患者的血糖。
产后6到12周可以去做糖尿病复查。
一般建议在孕后6~12周检查糖耐量,看血糖是否恢复正常,因为大部分孕妇在孕期发现血糖偏高,分娩后血糖可以恢复正常,但少部分人分娩后无法恢复正常,会成为永久性糖尿病。虽然在6到12周重新检查葡萄糖耐量是正常的,但患有妊娠期糖尿病的人患糖尿病的风险很高。因此,建议至少每三年复查一次糖耐量,尽早发现自己是否患有糖尿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