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患者在停药以后仍然需要定期复查,停药后的前三个月建议一个月复查一次,三个月到六个月复查一次,一年以后肺结核经检查仍为阴性的,就视为痊愈,这时就可以考虑怀孕的问题。
耐多药肺结核停药前需综合考虑自身临床症状、治疗时间及胸部影像学检查与痰菌检查结果。临床症状,如咳嗽、咳痰、咳血等呼吸道症状好转,发热、盗汗、乏力等结核病的中毒症状消失,并且规律地进行抗结核治疗达到2年或2年以上,完成规定的疗程。
肺结核患者停药的标准首先是发热,咳嗽,咳痰,咯血,盗汗,乏力等肺结核的症状均消失了,其次就是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了整个疗程,再就是感染灶完全吸收了,即便是没有全部吸收,但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变化,只要具备上述这些,是可以停药观察的。
肺结核停药的标准首先是发热,咳嗽,咳痰,咯血,盗汗,乏力等肺结核的症状均消失了,其次就是在指导下完成了整个疗程,再就是感染灶完全吸收了,即便是没有全部吸收,但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变化,只要具备这些条件,是可以停药观察的。
肺结核经过正规的抗结核治疗以后并且疗程足够,在停药以后可以半年后复查一次,可以复查肺部CT,观察肺部病灶与前一次片子的变化情况。如果病灶没有明显的变化,则说明肺结核患者是完全治好了。
肺结核治好停药的标准是:第一是要满疗程,第二临床症状基本消失,第三影像学显示病灶稳定,第四痰液中抗酸杆菌检查阴性,这样肺结核病人就可以停药了。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肺结核病人停药以后,也要定期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