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性肝炎和自免性肝炎的定义不同。药物性肝炎简称药肝,是指由于药物或/及其代谢产物引起的肝脏炎症性损害,是一种非病毒性肝炎。自身免疫性肝炎是一种特殊类型的慢性肝病。其性别、年龄分布与红斑狼疮相似,且常伴有肝外症状,甚至可见“狼疮”现象,因而推测其发病与自身免疫有关。
药性肝炎者,早期阶段,可出现某些无力,厌油,恶心等症状、胀气等不适,有些是初期,也没有什么显著症状,有的病人可有少量发热,发生部分药物性皮疹及其他表现,随疾病进展,疲乏无力,厌油恶心等、腹胀及其他消化道表现,会变得越来越沉重。这时就要考虑是否患有了肝病或者是肝癌。至晚期发病较明显,可有明显黄疸征象,显示尿液颜色呈暗黄色、皮肤黏膜色泽暗黄,甚至更严重,可发生部分肝性脑病、肝硬化腹水和消化道出血。
因此,对于肝脏疾病引起的肝功能损害来说,是非常危险的。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对待,第一,制止可疑用药,二是增强保肝、降酶及其他综合治疗。
预防药物性肝炎通常主要在于避免使用药物。
预防药物性肝炎要避免使用可能损害肝脏的药物,基本所有的药物都可能存在对肝功能的不同损害,但有些药物发生损害的概率更大,有些药物的概率更小,同时也跟自身身体状态有关系。药物性肝炎的治疗关键就是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在治疗过程中,要注意定期复查,监测治疗效果,尽量避免出现肝功能、肾功能损害的可能。
药物性肝炎的临床表现为:首先要注意停止服用肝毒性的药物,然后要进行保肝护肝的治疗。
药物性肝炎是一种常见的肝脏毒性药品,对肝脏的损害,或者是对肝的损害。药物性肝炎的临床表现为:停止服用或调节肝毒性的药物,在此基础上进行保肝护肝的治疗,同时还可以服用某些特定的解毒剂,能有效改善药物性肝炎的情况,有利于身体恢复。
若患有药物性肝炎首先需去除诱因、停用肝损伤药物、保肝治疗、卧床休息等。
如果是自身免疫性肝病,需要做自身抗体、免疫球蛋白等检查,如果是自身免疫性肝病,需要及时到医院进行进一步的检测和治疗。一般药物性肝炎的病人都有明显的使用历史,一般是在服药后5-90天内,有些药物会在5-90天内出现肝损害,主要是酶的异常,除了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γ-GT、胆红素外,还伴有PT、PTA下降、凝血时间延长等。
药物性肝炎,又称为药物性肝损伤,是指在治疗过程中,由于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所引起的肝脏损害,为最常见的药物不良反应之一。
临床常见的抗感染类药物、化疗药物、解热镇痛类药物、中枢神经类药物、降糖药、抗甲状腺药物、维生素、酶类药物、性激素类药物、心血管类药物等。停用已经引起或者可能引起肝损伤的药物。可以使用甘草酸制剂、水飞蓟制剂、还原型谷胱肽等药物进行抗炎保肝治疗。如果药物性肝炎比较严重,可以适当使用糖皮质激素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