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吃以下食物比较好。具体分析如下:
风湿性心脏病患病初期常无明显症状,后期则可能出现咳嗽、心慌气短、乏力等表现。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吃鸡蛋、瘦肉等富含优质蛋白的食物,柑橘、苹果、菠菜等富含维生素的水果和蔬菜比较好。
日常生活中,患者应当尽量定时定餐,细嚼慢咽,避免暴饮暴食。
一般来说,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的高发人群是心脏病家族史的孕妇之类的人。具体分析如下:
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常伴有疲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的高发人群是有心脏病家族史的孕妇、妊娠期高血压的孕妇、长期服用阿司匹林或糖皮质激素类药物的孕妇等人。
日常生活中,患者应当给予合理的营养,少量多餐,控制钠盐,多吃水果、蔬菜及富含维生素的食物。
问题分析:风湿性心脏病患者易发生房颤,突发性心跳骤停,昏迷2-3分钟是房颤引起的心室率快导致心脏蛇血减少,引起脑组织缺血,缺氧甚至昏迷。
意见建议:建议去医院检查心电图机心脏彩超,大医院可以查胺碘酮的血药浓度,一般不会引起的心脏骤停和昏迷的。
问题分析:一般妊娠不会出现以上情况,只不过患者既往存在风湿性心脏瓣膜疾病的,怀孕只会加重比较严重的病情。
意见建议:所以患者现在需要根据病情而定,如果心脏瓣膜疾病比较严重需要考虑结束妊娠以及考虑手术治疗心脏病的,如果心脏瓣膜损害不是很严重可以定期观察就可以了。
问题分析:你好,妊娠合并风湿性心脏病,就是病人有风湿性心脏病史,然后没有发现,
意见建议:怀孕后才发现的,那么这种病人一定要在怀孕的过程中定期检查心脏彩超来评估心功能,如果发现心力衰竭加重那么必须要终止妊娠,
问题分析:患有风湿性心脏病的女性是否适宜妊娠取决于心脏病变的轻重程度,心功能的代偿状态以及有无并发症等,若心脏病变较轻,心功能在Ⅱ级以下,无心力衰竭史,也无并发症存在者,可以妊娠,但妊娠期应定期进行随访,出现特殊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理措施。
1、禁忌患者妊娠超3个月酌情处理:不宜妊娠的孕妇,若妊娠尚在3个月内,应劝其做人工流产以终止妊娠;若妊娠已超过3个月,则应按具体情况酌情处理。
意见建议: 2、心力衰竭时视病情采取措施:风湿性心脏病孕妇,在3个月内已发生过心力衰竭,如一般情况尚可,应在医生密切观察下,积极防治心衰,直到分娩,估计继续妊娠危险性较大时,则以终止妊娠为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