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停药后半年能要小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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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你好,我老公08年8月查处患有肺结核,在09年3月停药,当时检查钙化,我么想在12月份要小孩,请问可以吗?如果在12月份要小孩,会不会造成小孩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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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地长 医师 岭背卫生院传染科 一级甲等
擅长:肝病,结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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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这个是陈旧性的结核。所以是可以要的。
相关问答

肺结核患者在停药以后仍然需要定期复查,停药后的前三个月建议一个月复查一次,三个月到六个月复查一次,一年以后肺结核经检查仍为阴性的,就视为痊愈,这时就可以考虑怀孕的问题。

何洁副主任医师内科中日友好医院
擅长:肺癌、睡眠呼吸障碍等疾病诊治。

但是如果病情没有完全好转是绝对不可以怀孕的,必须尽早的应用一些抗结核的药物进行调理,有利于病情的快速恢复。肺结核如果病情已经完全恢复,完全可以选择进行备孕状态。

赵金秋副主任医师传染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擅长: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病;不明原因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对慢乙肝及晚期肝硬化造诣颇深!长期进行急慢性肝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

肺结核经过正规的抗结核治疗以后并且疗程足够,在停药以后可以半年后复查一次,可以复查肺部CT,观察肺部病灶与前一次片子的变化情况。如果病灶没有明显的变化,则说明肺结核患者是完全治好了。

何洁副主任医师内科中日友好医院
擅长:肺癌、睡眠呼吸障碍等疾病诊治。

肺结核停药后三个月左右能完全恢复正常,肺结核是受到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引起的一种慢性呼吸系统传染性疾病。结核杆菌对肺部的侵蚀能力非常强,所以,在治疗肺结核的过程相对比较长。

何洁副主任医师内科中日友好医院
擅长:肺癌、睡眠呼吸障碍等疾病诊治。

肺结核病人应用抗结核的药物治疗6个月以后,如果经复查医师评估后予以停药,说明病病情己经恢复正常了,如果未恢复时医师是不会予停药的。但由于应用抗结核的药物治疗,可出现食欲不振,恶心,小便颜色变深,肝功能损害。在停药2到3天后小便颜色可变浅,恢复正常。胃肠道反应可在7到10天后消失,肝功能损伤要2到3个月后才能恢复正常。

何洁副主任医师内科中日友好医院
擅长:肺癌、睡眠呼吸障碍等疾病诊治。

肺结核患者停药的标准首先是发热,咳嗽,咳痰,咯血,盗汗,乏力等肺结核的症状均消失了,其次就是在医生的指导下完成了整个疗程,再就是感染灶完全吸收了,即便是没有全部吸收,但是超过三个月没有变化,只要具备上述这些,是可以停药观察的。

赵金秋副主任医师传染科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擅长:擅长各种病毒性肝炎与非感染性肝病;不明原因发热等感染性疾病,特别是对慢乙肝及晚期肝硬化造诣颇深!长期进行急慢性肝病的基础及临床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