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分析:你好,肺结核它是属于一种肺部的传染性的疾病,主要是感染了结核杆菌引起的。
指导建议:一般需要去当地的大型三甲医院结核病专科就诊。采取抗结核的药物进行对症治疗。定期复查指标。
可不可以怀孕?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要具体分析。首先进行历史的回顾。
在本世纪30年代以前,人们把看成谈虎色变的不治之症。由于当时无特效药治疗,患了,死亡率很高,谈不上患了还能不能够怀孕和安全分娩的问题。所以,当时,人工几乎成为处理孕妇的常规方法。因为发现许多有的孕妇,在她们分娩后的第一年中,由于产后内分泌的变化、哺乳期睡眠休息不够、等因素,促使原有的病灶恶化。但这种情况,在今天已大为改观了。因为在1946年以后治疗的特效药链霉素和异烟肼(雷米封)先后问世,使许多人获得有效的治疗,使的病死率大大下降。
最近有人曾经分析了100个患的孕妇共146次妊娠分娩,发现对妊娠、分娩、新生儿均无不良的影响。还有人统计从1938年至1972年的34年间的1565例妊娠患者,发现用特效的抗结核药治疗后,病灶恶化的发生率已大大下降了。但是不等于用了特效药物治疗就万无一失。因为最近有人发现,可产生妊娠并发症,如妊娠毒血症(、浮肿)、和的机会有所增加。的机会比正常孕妇多九倍。最近还有人报告患的妇女在她们怀孕时,发生严重的结核性、粟粒样(重症)和结核性等严重并发症。因此,我们认为,患了的妇女在她们的还在活动期阶段,做好避孕,不要怀孕和生育为好。所谓活动期,主要是指有、盗汗、全身乏力、咳嗽、以及胸部检查X线发现浸润渗出性病变、血沉降率升高等表现。
在妊娠期间才发现患,怎么办?分娩?能否继续妊娠?对这个问题要作具体分析,不能一概而论。要看的轻重,妊娠是早期还是中后期。譬如病灶很大,明显活动(发热、反复咯血、等),又是在妊娠初期,还是及早作人工为宜。否则继续妊娠对母体和胎儿也不利。当然如果很轻,是在妊娠后期发病,也可以在积极抗痨治疗的严密观察之下继续妊娠。这时,应定期由肺科医生和产科医生随诊。
肺结核肺穿刺多少钱应该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来进行决定。
肺结核主要是受到结核分歧杆菌感染所引起的慢性传染性疾病,会导致患者出现咳嗽和咳痰,同时还会伴随着法力和大汗,随着病情的发展,患者会出现日渐消瘦和体重减轻,如果没有及时的治疗,可能会出现严重的并发症,会对自身健康产生影响。
治疗期间应该密切关注生命体征,如果出现了异常应该及时就医,也避免和家人共有生活用品,防止出现交叉感染。
肺结核不是通过性传播,所以可以同房。但此时肺结核应该得到规范、有效的治疗。因为肺结核的结核分歧杆菌主要是通过咳嗽、喷嚏、大笑或者是大声谈话等方式把有含有结核杆菌的痰液或唾沫排到空气里面而进行传播。飞沫传播是肺结核最重要的传播途径。
肺结核病不会直接导致不孕症。
肺结核是肺部感染了结核分枝杆菌的慢性感染性疾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临床上最常见的临床症状除了呼吸道的症状,还有结核感染中毒的全身症状,肺结核患者还可以影响到内分泌激素的分泌,造成月经量减少、经期缩短、经期不规律,部分病人甚至还会引起停经或闭经,这都是结核分枝杆菌感染以后引起的全身性中毒症状。如果严重的肺结核通过血行播散,还可以继发子宫内膜结核、输卵管结核病,直接影响到女性的生育能力。
建议:要遵医嘱不能中断治疗,予以联合治疗,要避免结核产生耐药和复发,要定期到医院复查相关的检查。
意见建议:肺结核治愈停药后,2-3月机体内的药物基本会代谢完
也就是在停药2-3月后,就可以怀孕了,体内的药物的对胚胎的影响就基本清除干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