尖锐湿疣有'公母'之分吗?

会员5409963 已回复
最近发现感染了尖锐湿疣,听说这种病还有‘公’和‘母’之分?这是真的吗?想了解一下具体情况。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关注
陈恬静 主治医师 山西中医学院附属医院外科 三级甲等
擅长:肛裂,肛瘘,肛周脓肿
已帮助用户: 3349
尖锐湿疣是一种由人乳头瘤病毒(HPV)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其症状确实可能在男性和女性中表现不同。所谓‘公母’之分,实际上是指疣体的位置和形态有所不同。
男性患者通常会在阴茎、龟头或肛周区域出现疣体,而女性则多见于外阴、阴道口或宫颈部位。这些差异与HPV亚型的感染以及个体免疫系统的反应有关。
无论是哪种类型,尖锐湿疣都可能通过性接触传播。建议及时就医进行检查,医生会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如使用激光治疗、冷冻疗法或药物外敷等。
同时要注意保持个人卫生,避免与他人共用毛巾、浴巾等物品,并坚持安全性行为以预防复发和传播。
总之,无论男女,一旦发现疑似症状应及时就医,切勿自行用药或隐瞒病情。
相关问答

胡庆余堂大补阴丸(浓缩丸)适用于阴虚火旺的人群服用。
大补阴丸出自古籍《丹溪心法》,该方为滋阴降火常用方,是金元名医朱丹溪依据“阴常有余,阳常不足,宜常养其阴”的理论制定的,对于一般阴虚火旺证患者均可使用。
虽然本品罕见不良反应,主要是皮疹和舌疹,而且停药后症状一般会自行消退。但本品也有一些禁忌人群,例如感冒发热的患者不宜服用。另外,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及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患者在用药期间应严格在医生指导下使用大补阴丸(浓缩丸),若服药4周后症状未能缓解,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陈秀敏副主任医师儿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儿科常见病的诊治。

尖锐湿疣病初为淡红或污红色粟状大小赘生物,性质柔软,顶端稍尖,逐渐长大或增多。可发展成乳头状或囊状,基底稍宽或有带,表面有颗粒。尖锐湿疣多是良性的、一般有常规治疗都不会恶化的。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尖锐湿疣的症状比较明显。
在早期并不会出现任何的症状,但是在感染三个月左右就可以看到轻微的疣体,少数患者是会出现异物感,会感觉到轻微的疼痛,而且在性生活的过程中会出现不适感,下体恶臭、出现明显的出血症状。当患者一旦出现有疣体时,就需要到当地医院进行检查,才能够明确判断原发病因之后选择药物或者是手术的方式去除。
治疗期间可在医生指导下口服抗病毒等药物进行治疗,这样才能够消除体内的病毒,同时要减少性生活的发生,避免交叉感染。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问题分析:您好,您说的尖锐湿疣是一种常见的病症,主要是因为感染人乳头瘤病毒引起的出现增生的情况
意见建议:根据您的描述,我建议您注意不要抓挠,饮食清淡,是没有良性恶性之分的,可以进行激光治疗的,祝您健康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通常情况下,尖锐湿疣是可以治愈的。
尖锐湿疣是感染了hpv病毒引起,病毒在体内繁殖复制,然后长出疣体,只有将人体潜藏的疣体去除才能治好尖锐湿疣。如果发现尖锐湿疣,一定要及时前往正规的医院接受科学的治疗,治疗方式有物理治疗、手术治疗以及配合药物治疗等,在疣体未完全去除期间,一定要避免性生活,以免加重病情扩散和传染给他人,同时患者要保持良好心态,坚持长期巩固治疗。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通常情况下,尖锐湿疣可以通过性生活传染、间接接触传染、母婴传染等。
1.性生活传染:在性生活的过程中,如果皮肤产生细小的、肉眼并不可见的皮肤破损,容易引起尖锐湿疣。
2.间接接触传染:如果接触到被感染者使用过的衣物或生活用品,生活用品沾有患者损害处的病原体,容易引起尖锐湿疣。
3.母婴传染:感染尖锐湿疣的孕妇,其病原体可以通过血液循环或者胎盘传染给胎儿,也容易引起尖锐湿疣。
患者需要及时去医院就诊,在治疗期间禁止性生活,避免再次传染。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