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能办慢性本吗

会员678714 已回复
高血压能办慢性本吗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龚新宇 副主任医师 中日友好医院内科 三级甲等
擅长:内科、心血管疾病
不能。必须同时存在下列一种以上合并症。高血压合并眼底出血、脑出血、脑梗死(有后遗致残的定位症状:如肢体肌力3级)、冠心病心肌梗死、心力衰竭、肾功能不全(血肌酐大于等于178mmol/L)。如果存在上述情况,不能办慢性病但能办“特病”。建议患者带住院病志(尤其出院小结、主要检查结果)复印件(盖好住院医院的公章)、身份证、2张1寸彩色照片、医保卡,(如果是脑血管病患者要带头CT片)到就近可以办理特病的医院医保科申请。
相关问答

高血压是一种很常见的慢性病,在中老年人群当中发病率是比较高的,高血压的病因并不是很清楚,但是一般考虑和遗传因素、不良的生活习惯、不良的饮食习惯、运动量少、吸烟等因素都有一定的关系,一定要积极的进行治疗,一般需要口服降压药物控制血压,并且在生活当中保持低盐低脂的饮食习惯。

龚新宇副主任医师内科中日友好医院
擅长:内科、心血管疾病

高血压是属于一种以动脉血压持续升高为主要表现的一种慢性疾病,一般发病人群大多数是中老年人群,有时候还会有一些年轻的患者,但不是很多。
如果没有及时的控制,血压就会不断的上升,久而久之,就会对心脏,大脑,肾脏等器官产生器质性的损伤,还有的会导致眼底出血,严重的会影响到耳朵,从而导致各种并发症,一旦发现有高血压,就必须进行降压治疗。无论采用何种方法,都需要通过医生的检查,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药物,并进行血压控制。平时要注意饮食和生活习惯,避免食用油腻,辛辣,咸味的食物,同时要多做运动,预防疾病的发生。

周恒副主任医师内科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心肌重构与心力衰竭的发病机制与临床防治

慢性高血压合并妊娠是指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
妊娠期高血压综合征是妊娠期间一种常见疾病,主要表现为高血压、蛋白尿、全身多器官损害或功能衰竭,严重者可出现昏迷甚至死亡,对母婴健康构成威胁,导致孕产妇和围生儿发病率和死亡。妊娠期血压超过149mmHg,无蛋白尿,产后12周内血压恢复正常。该病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妊娠高血压三个阶段,随着妊高症的发展,患者会出现血尿、蛋白尿等症状,严重时还会出现严重的肾脏损伤,严重时甚至会导致孕妇神志不清,孕期母婴安全。

周恒副主任医师内科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心肌重构与心力衰竭的发病机制与临床防治

高血压慢性肾衰应清淡饮食。
患有高血压、慢性肾功能衰竭的患者,应尽量控制食盐的摄入量,避免食用咸鸭蛋、咸菜等腌制食物,以免造成钠含量过高。不宜吃脂肪、大豆等胆固醇较高的食物,可以多吃瘦肉、牛肉、鸡蛋等。日常生活中要加强身体的运动,提高抵抗力。还可以在医师的建议下口服降压的药,让自己的血压保持在一个合理的水平,同时还要时刻监控自己的血压。

周恒副主任医师内科武汉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心肌重构与心力衰竭的发病机制与临床防治

慢性肾炎高血压患者通常能生孩子。
慢性肾炎高血压患者积极的进行治疗后,如果血压、尿蛋白、肾功能等检查指标控制达标,24小时尿蛋白定量一般在500毫克以下,高压在140以下,通常说明患者的病情得到有效地控制。患者此时生孩子通常不会危及生命。需要注意的是,患者在怀孕过程中也需要动态的监测以上指标,患者还应注意劳逸结合。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高血压是很常见的慢性疾病,是需要终身性的服用药物的,在发病初期会有头痛,头晕等症状,甚至还会出现暂时性的失语以及偏瘫等症状,所以是需要及时用药物控制病症。

何洁副主任医师内科中日友好医院
擅长:肺癌、睡眠呼吸障碍等疾病诊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