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传染后症状表现多种多样,包括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全身症状出现时间早,主要包括浑身乏力、困倦疲惫、手足发热、盗汗、两颊潮红、食欲不振、不思饮食、消化不良、体重减轻、育龄期妇女月经失调甚或闭经等。
夫妻双方当中如果有其中一方患有肺结核,那么另一方是有很大的几率会被传染的。除了可以通过呼吸道传染之外,也可以通过毛巾、浴巾、脸盆、茶杯、碗筷等日常生活用品形成间接的传染。因此一定要注意做好相关的预防工作,要跟肺结核患者保持适当的距离,单独使用各类生活用品,也可以去医院注射抗肺结核的疫苗,这样就能有效降低肺结核的传染几率。
肺结核不会通过指甲传染。肺结核的主要传播途径是通过空气传播和液滴传播。如果空气中有结核分枝杆菌或肺结核的液滴进入人体,免疫力低下的人很容易被结核分枝杆菌感染,从而感染肺结核。因此,在与结核病者沟通时,有必要预防感染。
怀疑肺结核应注意肺结核病人的接触史和以下症状:全身症状:低烧或潮热,下午更明显,可能包括盗汗、疲劳、厌食和消瘦(因此肺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呼吸系统表现:咳嗽、咳痰、咯血、胸痛等症状。如有这些表现,建议病人到医院呼吸科进一步进行相关检查进行筛查。治疗期间,多吃新鲜水果和蔬菜,忌吃辛辣和有刺激性的食物。
肺结核会传染,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枝杆菌引起的慢性呼吸系统传染病,具有一定的传染性。传染源是痰直接涂片阳性的结核病病人,飞沫传播是最重要的传播途径,主要是痰菌阳性的结核病病人,通过咳嗽、喷嚏、大笑等方式。
孕妇肺结核不会传染给胎儿,具体分析如下:
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疾病,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染,通常不会经由母婴传播,所以一般情况下,孕妇得了肺结核并不会传染到胎儿。但是,新生儿很有可能得了肺结核,这是因为母亲曾经感染过结核杆菌,而且还隐藏在胎盘里,孕妇肺结核需要到正规的传染病医院进行检查,同时要注意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预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