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传染后症状表现多种多样,包括全身症状和局部症状。全身症状出现时间早,主要包括浑身乏力、困倦疲惫、手足发热、盗汗、两颊潮红、食欲不振、不思饮食、消化不良、体重减轻、育龄期妇女月经失调甚或闭经等。
肺结核的隐匿性比较高,在初期感染的时候,可能没有症状,随着病情的发展,可能会出现发烧、咳嗽、乏力、消瘦等疾病症状,对于咳嗽超过2周,且伴有发烧症状的,需要积极的做肺结核的检查,以便能够及时的排查是否被感染,肺结核越早治疗,治愈的效果越好。肺结核有一定的传染性,患者要做好个人卫生,避免传染给他人。
表现为午后低热、乏力、食欲减退、消瘦、盗汗等。若肺部病灶进展播散,常呈不规则高热。妇女可有月经失调或闭经。有低热、倦怠、食欲不振、咳嗽及少量咯血。但多数人病灶轻微,无显著症状。
肺结核的症状多为低热(午后为著)、盗汗、乏力、纳差、消瘦、女性月经失调等;呼吸道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不同程度胸闷或呼吸困难。结核病的防治,首先尽早发现病人,控制传染源,给予正规的抗结核治疗,避免传染给其他人。
一般情况下,无症状轻度肺结核病灶多久消失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具体内容如下:
一般不伴有任何临床表现的轻微肺结核患者都可以在体检中被诊断出来。在使用了一些抗结核药物后,有些患者会被彻底的吸收,而有些患者则会留下一些残余的病损。肺部的结核灶是早期的渗透性疾病,经过2-3个月的时间就能彻底的吸收。不过,如果结核病的病灶主要是增生的,那么通过使用抗结核药物进行治疗,可以在疗程后留下残留的纤维灶和结节灶,并进行常规的跟踪观察,有利于身体健康。
无症状肺结核应该使用抗结核药物进行治疗。肺结核是不需要做手术治疗的,因为是细菌感染,所以必须使用抗菌消炎药物。要在医生的检查指导下合理用药。肺结核是由于肺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无症状性肺结核就是肺结核在体内受到了控制,没有处于发病状态,也就是症状比较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