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抗原阴性的人在达到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正常后,且总疗程至少已达到2年半者,可考虑停药。由于停药后复发率较高,可以延长疗程。E抗原阳性的人在达到HBVDNA低于检测下限、ALT复常、HBeAg血清学转换后,且总疗程至少已达2年以上者,可考虑停药。
一般来说达到乙肝治疗双达标就可以停药,这里说的‘双达标’指的是e抗原和乙肝病毒DNA都能够达标。患者在进行抗病毒治疗后,只要检测乙肝病毒DNA阴性,而且e抗原血清学转换,在吃药巩固一段时间就可以停药了。
乙肝病人如果出现肝功能异常、乙肝DNA含量明显增高等情况,应积极进行抗病毒治疗。
肝脏功能一般需要进行后续的动态跟踪检查。不过,有些乙肝病人的乙肝病毒活动比较隐蔽,肝功能正常,但肝有可能出现感染,要进行肝穿刺活检,肝组织学检查显示感染或纤维化级别为2级或更高,则要进行抗菌处理。抗病毒疗法对乙肝的治疗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抑制病情的发展。
乙肝抗病毒治疗的停药标准规定,肝功能恢复的基础上,主要是参考谷丙转氨酶复查的基础上要达到双达标。双达标指乙肝病毒DNA转阴和E抗原转阴,甚至发生e抗原的血清转换,就是平常说的大三阳转为小三阳,达到这两个条件叫做双达标。
乙肝患者是否要做抗病毒治疗需要根据患者的具体病情来看。
如果有乙肝病毒感染的情况,要看具体情况来决定要不要进行抗病毒治疗。如果自身的乙肝病毒dna含量很低,肝功能也完全正常,没有肝硬化、肝癌等症状,肝病病理检查也没有发现明显的炎症,通常是不用进行抗病毒治疗的,注意定期复诊即可。但如果存在肝功能异常的情况,或乙肝病毒dna含量偏高,则要注意是否达到了抗病毒治疗的要求,如果达到了抗病毒治疗的要求,就要进行抗病毒治疗。治疗期间,患者也要定期复查肝功能,以明确自身健康状况。
小三阳抗病毒治疗的停药标准是要求肝功能正常,表面抗原转阴、DNA转阴,达到这两个转阴之后再继续服药一年半以上,可以考虑停药。对于HBeAg阳性患者,出HBeAg血清学转换通常为大三阳转为小三阳并且HBVDNA检测不出,持续12个月以上,可以考虑停药;对于HBeAg阴性患者,如果HBsAg仍为阳性,何时停药尚不确定,在治疗至少持续2年以上,并且间隔6个月以上3次以上检查HBVDNA均为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