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是由结核分支杆菌引起的肺部感染,本病多呈慢性过程,以低热,盗汗,消瘦,乏力,食欲不振等全身中毒症状及咳嗽,咳血,呼吸困难,胸痛等呼吸系统症状为主要表现。主要是通过呼吸道传播的。治愈标准是连续三个月痰菌检查阴性及病症钙化。
肺结核经过系统、规范治疗之后痊愈,CT的表现主要是根据之前发病时所拍的CT,以及后续定期复查的胸部CT表现,主要是痊愈之后多次复查CT出现纤维化、钙化等病灶固定不变,没有任何改变,病灶属于完全治愈遗留下来的钙化点,没有任何其他异常。如果临床上仍然出现各种肺部不同时期的变化,说明肺结核没有治愈,应该及时进行复诊。
一般情况下,吃了肺结核病的药物,可能出现肝脏、肾脏、视神经、周边神经、胃肠反应等不适症状,具体内容如下:
肝脏受损后会引起肝脏的不适,比如恶心、呕吐、皮肤粘膜发黄。当发生周边神经病时,会导致肢体的末梢疼痛。有消化不良可能会有恶心、呕吐等表现。如果服用了一些抗结核药物,可以在医师的建议下使用一些保肝、保护胃粘膜的药物,有利于身体健康。
肺结核治愈分临床治愈和临床痊愈。临床治愈的标准是痰菌连续阴性,病变明显吸收或好转,空洞闭合或缩小均达半年以上。对有空洞的病人需要痰菌培养连续阴转一年以上者才可称临床治愈。而临床痊愈是指经临床治愈的病人,肺结核病人随访管理2年,空洞肺结核病人隨访管理3年,无变化者称为临床痊愈。对临床痊愈的病人可以列入健康人群对待。
表现为午后低热、乏力、食欲减退、消瘦、盗汗等。若肺部病灶进展播散,常呈不规则高热。妇女可有月经失调或闭经。有低热、倦怠、食欲不振、咳嗽及少量咯血。但多数人病灶轻微,无显著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