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病毒携带的育龄女性和平常女性一样,可以具有生育和喂养孩子的权利。针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准妈妈,在孕期要进行乙肝病毒量的检查,如果在10的5次方以上,需要在妊娠24—28周期间,在肝炎科做产前口服特定抗病毒治疗,生产后停药才可以母乳喂养。
单纯乙肝病毒携带者,新生儿出生后接种了乙肝疫苗或者免疫球蛋白,可以母乳喂养,如果乙肝大三阳,伴有肝功能异常,或者乳头、乳晕有皲裂或者破损,不建议进行母乳喂养。
如果母亲是单纯乙肝病毒携带者,新生儿出生后接种了乙肝疫苗,可选择母乳喂养。如果是乙肝小三阳孕妇,且病毒量很低或没有病毒复制,新生儿出生后注射乙肝疫苗,可选择母乳喂养。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可以献血,该疾病可能会通过血液传播。
乙肝是一种很普遍的传染病,乙肝病毒携带者是因为感染了乙型肝炎病毒,具有一定的传染性,如果没有出现明显的免疫消除现象,说明肝脏功能检查是正常的,如果乙肝病毒携带者不需要特别的处理,只需定时进行复查即可。国家的献血条例要求在捐献前做好相关的病毒学检查,比如对乙肝病毒的筛查,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已被乙肝病毒感染,因此禁止献血,因此不能进行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血液检测,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要有任何的偏见,要对患者进行适当的关注和监测,确保患者的身体状况。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喂母乳。
母乳富含多种营养物质,并有相当数量的抗病毒抗体存在,乙肝病毒携带者产妇可以为宝宝哺乳,但是婴儿出生后24小时内就应该及时接种乙肝疫苗。第三,对有乙肝家族史和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史及妊娠高血压综合征等疾病患者都应尽量采取母乳喂养。普遍认为对新生儿的作用较小,但是应该注意在哺乳之前,应该培养洗手的习惯、洗乳头和其他卫生习惯。另外,母乳喂养还有利于提高免疫力。乙肝病毒可在乳汁中传播,但是通常会在产后马上对新生儿免疫接种,通常不经乳汁传给新生儿。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办健康证,建议患者不必太过担心。
按照我国目前的《食品卫生安全保护法》,在健康体检中,乙肝是不需要进行的,所以在餐饮行业中,如果有乙肝的话,也是符合国家规定的,乙肝是一种传染性疾病,但是乙肝的主要传播途径是血液传播、性传播以及母婴垂直传播,不是肠道传染病,不会通过食物传播,所以可以正常办健康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