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引产后的胎儿,一般是交由父母处理的,不然如果父母放弃,那么医院就有权利处理,一般是进行火化或者是掩埋。引产对于女性的身体伤害较大,医院也可以交给当事人。如果是怀孕多月造成的死胎,医院会选择焚烧。
引产后的胎儿是交由医院处理。不让产妇家属或者产妇本人处理。医院会定期组织引产的胎儿、胎盘及断肢等其他人体器官送至火葬场集中焚烧。或者作为医疗废物送至专门的机构做无公化处理。
引产胎儿可以交医院统一处理,也可以要求自己处理,而自己处理则是带回家深埋。在流产后要像坐月子一样保养身体,注意服用回奶药,在引产后一个月内不能同房和盆浴,注意个人卫生,勤换内裤与清洗外阴,胎儿引产后要注意复查b超,检查宫腔是否有残留物。
医院流产堕胎或引产的胎儿都是按照医疗垃圾进行处理的,基本上就是按照国际的标准,还有国内的一些卫生的标准进行执行的,如果说有进行这样的手术的,也可以咨询一下当地的一些医院。
处理流产的胎儿,主要取决于孕妇有没有传染性疾病以及本人的意愿,如果孕妇患有传染性疾病,流产的胎儿必须强制交给医院处理,通过医学焚烧来进行处理,以免家属带回去造成传染病的传播,如果孕妇没有传染病,是可以根据孕妇个人的意愿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