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发生后可通过手法复位或切开复位使骨折恢复解剖学或接近解剖学位置关系,重建骨骼支架功能。早期复位是保证骨折愈合顺利的前提下,大部分骨折可以通过手法复位来解决,少数不稳定骨折需要手术切开复位。骨折复位后仍保持解剖位置,可采用外固定,如石膏、夹板等外固定,或采用髓内针、钉板等内固定,患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医生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对应的治疗方式。
锁骨骨折是否要手术切开复位内固定,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
如果是不稳定的锁骨骨折,可以选择切开复位内固定,。如果是不稳定的锁骨骨折,则可以采取保守治疗。第一:锁骨骨折错位,在复位后仍然无法保持对位,可以用钢板或螺丝进行内固定。第二,对于婴幼儿青枝骨折和成年不完性骨折可以采取保守疗法,使用8字绷带固定,并在此基础上对两侧的肩部和上肢屈伸进行一定的限制。
骨折闭合复位内固定术指的是在手术过程中不暴露骨折线,如股骨颈骨折行闭合复位空心拉螺钉内固定。这种手术治疗的优点是不影响骨折端的血液供应,有利于骨折的顺利愈合。但骨折的复位观察需要术中的X光透视进行。缺点是复位效果比切开复位稍差,复位时间长,需要反复透视观察,患者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在医生在医生指导下采取对应的治疗方式。
对于骨盆部位外伤骨折,固定主要分为外固定和内固定两种。
对于骨折断端没有明显损伤或者移位的患者,可以通过骨盆兜行外固定来限制骨折部的活动,从而为骨折的愈合创造条件。如果骨盆骨折出现明显的损伤移位,如果骨盆环结构受到影响,导致肢体短缩,则需要手术内固定,因此,骨盆骨折固定主要是根据骨折部位损移位情况进行外固定。
通常情况下,骨折手术复位可能会拔钢钉,也可能不会拔钢钉。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骨折手术复位后需要通过内固定材料进行相应的内固定,如钢板、螺钉、髓内钉等。术后骨折愈合后,内固定材料失去作用,是否需要取出,因国家不同而异。在国外,内固定材料一般是不能取出的,除非有明显的不适时,否则不能取出。在国内,由于国人对内固定材料的认识不同,大部分患者都是需要取出内固定材料的,从医学角度来说,上肢内固定材料是不可取的,下肢内固定材料是最常见的。
在外踝尖后方处开始做一弧形切口,向下、向前延伸至第二斜骨处,沿皮肤切口切开深筋膜,将腓骨肌腱向后牵开,切除距骨斗内的脂肪组织,显露跟骨,距骨的外侧面和距骨下关节。将骨膜剥离器插入塌陷骨折断深处,将塌陷的骨折块翘起,恢复到正常的位置,恢复关节面的平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