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伤性截瘫是脊髓损伤所引起,手术的目的是恢复椎管口径让神经顺利的通过,给神经功能的恢复创造有利的条件,但受损麻痹的神经恢复除自身修复外是要靠药物的促进以及功能锻炼才能得到的恢复状态。如本病在有效的治疗其内得不到恢复,神经就可能因缺血时间过长面发生萎缩软化,此时的各种功能恢复就更为困难。故治疗恢复的关键在于早期。
脊髓休克是损伤平面以下脊髓失去高级中枢控制所致,脊髓本身无解剖学上的显著变化,脊髓周围亦无压迫性水肿或其他占位性病变,仅表现为功能上暂时性传导中断。临床检查,在损伤平面以下出现运动、感觉、反射和内脏功能不完全障碍,一般在1~3周后可完全或大部分恢复,不留任何器质性病变后遗症。
很难好的。截瘫不骨骼肌肉系统的继发病变是非静止的,随着生长发育而逐渐加重。如果未能早期进行科学、系统干预和早期实施矫形外科手术治疗,那么许多患者肢体畸形和功能障碍可能发展到非常严重程度。
它主要通过脊柱后部对脊髓实施暴力。短暂的性功能丧失会持续几分钟到几个小时。脊髓的组织形态没有明显的病理变化。它的大部分生理机能障碍可以恢复,并且是可逆的。脊髓实质损伤脊髓出血或血肿。血管畸形病人更容易发生脊髓实质出血,程度从精细点状出血到血肿不等。少量出血可部分或大部分恢复血肿吸收后的脊髓功能,严重血肿易形成疤痕。
主要是传导暴力通过脊柱后部至脊髓,出现数分钟至数小时的短暂性功能丧失,脊髓组织形态上无可见的病理改变,其生理功能紊乱多可恢复,属可逆性。脊髓受压骨折片、脱出的髓核、内陷的韧带、血肿或其他异物均可直接压迫脊髓组织,引起局部的缺血缺氧、水肿及瘀血,从而加重脊髓的受损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