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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玉婷
主治医师
马鞍山市人民医院内科
三级甲等
擅长:急诊急救,高血压病,冠心病,脑出血,脑梗死,慢阻肺...
心脏早搏是老年人中最常见的心律失常之一。它是指在正常规律的心跳(叫窦性心律)和脉搏搏动情况下,发生了提前的或额外的心脏异位搏动(或脉搏跳动),故早搏又可称之为期前收缩(或称额外收缩),也称之为心脏的早搏或俗称为早跳。
早搏的原因较复杂,成年人几乎100%都发生过早搏,但不一定都有心脏器质性疾病,故早搏的原因可分为功能性和器质性两类:①功能性早搏多为心脏病以外的因素,如紧张、激动、疲劳、缺氧及吸烟、饮酒、浓茶、咖啡等诱发,某些疾病如感染、肠道疾病或肾石发作、甲状腺病、电解质(如血钾、血镁等)或酸碱的失衡,以及对心脏有影响的药物或心导管介入性心脏诊治等均可引起早搏。待病因一消除,则早搏可自行消失。②器质性心脏早搏,老年人尤多见,它可以发生于各种类型的心脏病,如冠心病、高血压病、肺心病、心肌病、心肌炎、风心病、先心病等,故对老年人的早搏更应注重和监测其变化。
偶发的单个性早搏,几乎人人皆有过;由于它不影响心脏功能和血流动力学,故可无任何症状,较敏感者有时可偶感心悸,心前区不适,心肌跳不规则或心跳会有暂时停跳一下的漏搏感觉。而频发或连续发生的早搏,特别是原有心脏器质性疾病者可使心排血量下降,导致生命重要器官血流灌注减少,故除上述心慌、心悸等症状更显著外,还可表现有乏力、胸闷、气短、头昏甚至引发心绞痛等。连续的室性早搏(5~6次以上)可形成短阵室性心动过速,甚至转变为恶性室性心律失常,而危及生命。
原则上应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对偶发单个的早搏,没有不舒适的自觉症状,又无心脏病证据的所谓功能性良性早搏,可不予治疗,只需正确对待,消除顾虑,杜绝前面所述及的各种诱发因素。吸烟、饮酒诱发者应戒烟限酒,疲劳、紧张、激动所致者应劳逸结合,心态平静。因感染、胆或肾结石绞痛或甲亢等疾病引起的,应针对该病治疗。对有电解质(低钾等)和体内酸碱平衡失调者应予纠正。缺氧者应输补氧气。药物(如洋地黄等)引起者应停该药。为缓解病发顾虑,必要时可视情况适当用点镇静安神剂(如安定类药物)。
对自觉心慌、心悸、胸闷等症状明显又频繁发作的早搏(多于75次/分钟)或构成二联律或三联律的,甚或并联或连串发生的、或多形性室性早搏,特别是有器质性心脏病者和老年人,应积极考虑药物治疗。目前常用的抗心律失常药有心律平、美西律(慢心律)、?茁-受体阻滞剂(倍他乐克等)、安他唑啉、丙吡胺、胺碘酮等对房性或室性早搏均有效。还有维拉帕来(异搏定)对房性早搏有效,还有普鲁卡因胺、乙码噻嗪(莫里西嗪)、室胺卡因(妥卡尼)等对室性早搏均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所有可治疗心律失常(包括早搏)的药物,也可能导致其他心律失常,故药物应用的选择和用法、剂量等都必须在医师选择、指导和配合下慎用,并定期作心脏检测和心电图监护。处方不可自作主张,擅自滥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