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是怎么传染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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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说了一种叫梅毒得病,以前从来没有听说过,这种病的是不是会传染的啊,这种病的发病原因是什么,我都不知道,我现在就想知道什么是梅毒这种病是怎么引起的。哪里可以治好?请问梅毒怎么治疗?
医生回答共7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童伟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生殖疣、宫颈疣、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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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的。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因此,为了避免梅毒的出现,应保证性生活的卫生。
意见建议:在临床上梅毒这种疾病在治疗的时候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我们知道虽然很多疾病的发病病因存在着差异,疾病发展的程度也存在固有的不同之处,为此在治疗时候遵循一定的治疗原则也需要跟距自己的病情作相应的调整。
李兴春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 生殖疣、宫颈疣、 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的...
问题分析:梅毒的具体的症状,一般开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包皮系带、阴茎上出现米粒大小的圆形,椭圆形硬结或疹子,大多数为单发,周边坚硬,表面迅速糜烂、溃疡,但无脓或不适感觉。这个时候,如不及时治好,有可能在一个月后发生更严重的二期梅毒,体重减轻、全身不适、慢性腹泻等并可导致机会性肺部感染或多发性出血。
意见建议:梅毒患者要坚持早期治疗,足量用药。要积极配合医生的治疗,以减少并发症,及早恢复健康。梅毒患者应禁止性生活,尤其是早期。对于患病两年以上的患者也要尽可能避免性生活,如果进行性生活,一定要是使用避孕套。患者若是有全身反应,做好注意卧床休息,且在患病期间还要注意补充营养,以增强自身的免疫力。最后祝愿患者早日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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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亚习 医师 长安河北中西医结合皮肤病研究所诊所性病科
擅长:淋病,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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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
意见建议: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临床痊愈,消除传染性。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难以修复。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不同分期梅毒的首选药物。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红霉素等。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可由小剂量开始或使用其他药物加以防止。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王孔文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生殖器疣、等各种疑难病毒疣的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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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梅毒的具体的症状,一般开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包皮系带、阴茎上出现米粒大小的圆形,椭圆形硬结或疹子,大多数为单发,周边坚硬,表面迅速糜烂、溃疡,但无脓或不适感觉。这个时候,如不及时,有可能在一个 月后发生更严重的二期梅毒,体重减轻、全身不适、慢性腹泻等并可导致机会性肺部感染或多发性出血、肿瘤等严重疾病
意见建议:梅毒的传播速度特别的快,所以梅毒的患者所用的物品都是要隔离的,也一定要经过消毒处理,防止传染给他人,饮食上也要特别的注意,梅毒期间不能吃辛辣的刺激性的食物,多吃清淡的食物。
康爽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及各类病毒疣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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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患有梅毒的孕妇可通过胎盘传染给胎儿,引起胎儿宫内感染,多发生在妊娠4个月以后,导致流产、早产、死胎或分娩胎传梅毒儿。
意见建议:梅毒,间接传染较直接传染要少得多,梅毒的后天传染由皮肤、粘膜侵入,以阴部多见,阴部外如口唇、舌部、手指、乳房等处则少见。先天梅毒多在妊娠4个月后由胎盘传染,临床上不发生硬下疳。一期梅毒主要症状为硬下疳,二期梅毒可有斑疹、斑丘疹、脓疱疹少见等而类似很多皮肤病出现。三期梅毒除皮肤、粘膜、骨出现梅毒损害外,尚可侵犯内脏,特别是心血管及中枢系统等重要器官,危及生命。
王孔文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宫颈疣、阴道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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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不洁性交是感染梅毒的主要原因。梅毒几乎都是由性交接触引起的。梅毒患者是传染源,传播性强、感染率高,通常在感染后7-60天发病。因此,为了避免梅毒的出现,应保证性生活的卫生。
意见建议:建议您这边可以去公立医院做一个全方面检查以及治疗。梅毒病毒在潜伏期内不会使患者出现明显的症状表现,很多患者会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通过性交时的体液交换将病毒传染给其他人。如果孕妇患有梅毒,有可能会在分娩过程中使新生儿受到传染,这样会伤及新生儿的脑部,严重时甚至会危及新生儿的生命。
李兴春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 生殖疣、宫颈疣、 肛门疣、阴道疣以及HP...
问题分析:在梅毒的传播途径中已叙述其间接传染途径,这也可能成为梅毒发作因素之一。如患者用过的被梅毒污染的毛巾等未加处理,再次接触后可带来梅毒发作。被梅毒污染了的内裤也是梅毒复发的原因。为此,在治疗的过程中要进行消毒。
意见建议:在平时的生活中养成一个生活的好习惯。如不吸烟喝酒。一定要注意良好的生活习惯,不抽烟、不喝酒。抽烟饮酒都对康复不利,特别是饮酒可促使本病复发,加重本病的症状。
相关问答

梅毒的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母婴途径传播。
梅毒的唯一传染源是梅毒患者,如果与梅毒患者的溃疡或皮肤损害密切接触或发生性行为,大概率会感染梅毒。少数情况下,梅毒可通过母婴途径传播,一般在妊娠4个月左右发生,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进人胎儿体内,导致胎儿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通常有硬下疳、淋巴结肿大、梅毒疹等症状:
硬下疳是由于性交感染,所以损害多发生在外阴部及性接触部位,硬下疳常合并包皮水肿。硬下疳出现一周后,附近淋巴结肿大,其特点为不痛,皮表不红肿。梅毒疹一般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斑疹形状类似于圆形或椭圆形,大小如黄豆。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感染梅毒的方式以性传播为主,或者间接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
梅毒的病源是白色螺旋体,可以通过性交传播,是最常见的感染方式。通过暴露于梅毒病人的衣服等途径,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传染。有几例经血液途径传染的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孕妇可能会在生产过程中或者是在产期内,直接传染给婴儿。
建议及早就医,及时治疗,避免耽误病情。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的传播途径主要有直接接触、血液等。
男性梅毒最普遍的传染途径是白色螺旋体,它可以由性行为传染。间接感染是由于接触了梅毒患者的衣物等,有一些感染了梅毒的患者是通过血液传播。患者要尽早就诊,尽早治疗,以免延误病情。恢复期间避免性生活,注意清洁卫生。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一般是通常过性传播、母婴传播等方式传染。
性传播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通常为夫妻共同患病。如果孕妇被病毒感染,孕期可将梅毒螺旋体经胎盘传给胎儿。输血时有可能将携带梅毒螺旋体输往健康者。平时避免不洁的性生活,还要注意个人卫生,孕期定期进行产检。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男性梅毒病主要是性生活、间接接触等原因引起的。
大部分的男性梅毒都是因为在没有保护措施的情况下和梅毒病人发生性关系。梅毒是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染的疾病,主要表现为梅毒螺旋体的感染,主要影响到外生殖器、皮肤粘膜等。其临床表现比较特殊,主要表现为发热、淋巴结肿大等。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