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血检查,如血常规、生化全项、尿常规、抗核抗体、抗Sm抗体、抗双链DNA抗体、免疫球蛋白测定、补体测定、抗心磷脂抗体等。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会造成肾脏的损害,所以需要查肾脏彩超、24小时尿生化三项,必要时需要做肾脏穿刺活检。由于会造成心脏、肺的损害,所以还需要查心脏彩超以及肺CT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的生存时间,主要和发病年龄以及发病时内脏的损伤程度,后期医治是否依从性比较好有关系。如果早期发病时候症状比较轻,只应用非甾体类抗炎药物或者抗疟药物医治,就能维持病情稳定,之后能够定期随诊,监测是否出现脏器损害,这类患者多数不会影响生存时间,可以长期带病生存。
在五年或者十年之后,把药停掉之后可以观察,但是停药之后要去随访,因为停药之后是有复发的风险的,所以即使停药,也要定期去检查,三个月或者半年去检查一次,看看有没有疾病活动的迹象,必要的时候可能还会重新用药。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