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左右。第二次发病,不管效果如何,一般服药5-10年,若是第三次发病,需长期服药。
如果是有复发,那么是不能停药的。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型精神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如果病情控制的好,是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精神分裂症只能说达到了临床治疗效果,需要用药物维持治疗。因为大量的实验表明,停药后复发的风险明显高于坚持服药的。所以精神疾病一般用低剂量的药物维持治疗,当然停药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会比较长,三、五年,甚至十来年。
若是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若起病年龄较小,经正规系统治疗残留一些症状,有家族史,病前性格孤僻、少语等,即使是首次发病也应服药五年或以上。
如果病情已经平稳,并且已经得到了很好地控制可以慢慢减药。减药快是不好的,一定要均匀减,这是大多数人理解不到位的。多数人认为药物发挥的是治疗作用,而实际上药物的作用在一定意义上说是替代作用,是替代了机体的某些功能。
有四分之一的病人可以在达到一个好的康复状态后停药,终生可能都不会复发。而其他的四分之三的病人,则不排除复发的可能,需要持续服药来巩固和维持。这要根据各个病例的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