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低血压药物治疗原则是针对病因进行治疗,具体内容如下:
如果患者出现了低血压的情况,在进行治疗时,患者完善多种检查,以明确具体病因,从而对症进行治疗,以促进血压恢复正常。如果患者是因感染而出现了低血压的情况,患者应遵医嘱进行抗感染、补液等治疗;如果患者是由于心脏功能异常而出现的低血压,则需要在医生指导下服用增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心功能的药物,以缓解不适症状。
通常来说,脑梗塞的输液药物有血栓通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舒血宁注射液、长春西汀注射液、前列地尔注射液、依达拉奉注射液、丁苯酞注射液等。
脑梗塞是指局部脑组织因血液循环障碍,缺血、缺氧而发生的软化坏死,主要是由于供应脑部血液的动脉出现粥样硬化和血栓形成而导致的,可能会出现头痛、头昏、眩晕、恶心、呕吐等症状,一般可以通过输液的方法进行治疗,而输液药物有血栓通注射液、疏血通注射液、舒血宁注射液、长春西汀注射液、前列地尔注射液、依达拉奉注射液、丁苯酞注射液等。
大量临床随机对照试验结果显示,降压治疗主要得益于降压药物本身,目前常用的一线抗高血压药物均能有效降低血压、降低心血管事件,可作为初始药物或维持药物。了解常用降压药的药理特征,结合患者病史并发症、降压药物使用经验、年龄、病理生理特点、伴发其他危险因素、靶器官损害是否合并其他临床疾病、代谢异常等因素进行选择。
降压药物使用原则有如下4条基本原则。一要安全,二要及时,三要适量,四是个体化。
初始治疗一般应取有效治疗量少,按需逐渐加量。同时要考虑是否对心率产生影响,如果出现明显减慢等情况,就应该及时调整剂量。对心脑血管并发症有较好防治作用,如用中效、短效制剂等。
血压往往需配合治疗,对血压超过等于一百六的情况,汞柱一百毫米根,或超过目标血压20或10毫米汞柱的血压,或高危或更高人群中,实际上,剂量可从小剂量2种药物入手,或选择固定的复方制剂。
针对病人具体病情,药物是否有效、耐受,及综合考虑病人经济条件,个人意愿等因素,选用合理降压药物,有四条基本原则。
药物性肝损伤治疗原则是以不伤害肝脏功能的目的进行治疗。治疗原则是立即停用有关药物或可疑药物,并给予对症治疗,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维持水、电解质及热量平衡,促进肝细胞再生,改善微循环,控制出血,预防和控制并发症。
冠心病的药物治疗原则是避免突然停止使用药物,不要随便的加大或减少剂量。
冠心病的病人要在医师的指导下口服一些药物,不要突然停止使用,以免出现反作用,加重心绞痛或者是心肌梗塞。有些冠心病病人因为急于求成,会自行加大用量,导致效果不好,所以要尽量减少。有些病人一旦康复,就会随便减少剂量,这样的行为很不合理。
患有冠心病的人要少摄入高脂肪高卡路里的食品,多食用一些蔬菜和水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