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红斑狼疮如果没有皮疹的情况,没有皮肤的瘙痒,因为红斑狼疮是结缔组织病,血管的炎症,所以是多系统的损伤,除了皮肤的改变,还有内脏的改变,而且很多都会造成狼疮性肾炎等肾脏的改变。
会出现抽搐,偏瘫,昏迷中枢神经病变活动,提示病情危重。感染是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发病和死亡的主要原因。SLE患者有不同程度的水肿,血尿,蛋白尿,高血压及肾功能损害,一旦发展成尿毒症,则成为病人死亡的常见原因。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病,发病特点是会出现多系统的损伤,比如皮肤、黏膜、浆膜、心、神经系统以及肝脏、肾脏和肺脏等。这个疾病由于会影响到身体的多系统,如果不经过系统的治疗往往预后差,严重的会危及到生命。
儿童红斑狼疮发病初期会伴有轻微的瘙痒,但要避免搔抓引起皮肤破损,从而引起感染,因此建议及时治疗,避免搔抓。
小儿系统性红斑狼疮发病迅速,预后较差,属于侵犯多个系统的自身免疫性疾病。该疾病主要表现为体温升高、皮疹等,还可以侵犯泌尿系统、心血管系统、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等系统。患者颜面有红斑,长期暴露于阳光下会加重,上胸和手肘部位会出现红斑,还会出现皮肤出血和溃疡。建议尽早治疗,避免疾病加重。
红斑狼疮不要生二胎,因为即使是狼疮病情控制得很稳定,怀孕生子的话,这样在妊娠期间体内的免疫系统是被激活的状态,很容易出现狼疮的复发以及加重,而且对胎儿和对本身都是非常不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