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不是有了梅毒病

会员44812797 28岁 已回复
我是不是有了梅毒病医生你好我样请问你:我9月份去医院检查过:梅毒组合1.TRUST梅毒血清学实验(RPR)阴性(—)2.TPPA梅毒螺旋体抗体凝集。阳性(1:160)#请问我是不是有了梅毒病呢?病情严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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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树遵 唐山滦南柏各庄医院皮肤科 一级甲等
擅长:手足癣,传染性软疣,白驳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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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你好 ,根据你的提问,TPPA阳性说明以前有过梅毒的,现在没有问题的 不需要治疗.没有传染性.希望对你有帮助.祝您及家人身体健康 .
相关问答

性接触传染、母婴感染、血液、接触感染等都会导致梅毒的发生。
1.性接触:因为梅毒属于性病,不安全性行为、多个性伴侣等高危行为,都会使自己的健康发生危险。
2.母亲和母亲的感染:怀孕的时候,会将梅毒病毒传播到孩子的身体里,造成孩子的身体接触到梅毒。
3.血液和暴露感染:只有感染了梅毒的人才会感染梅毒,患者的血液、精液、唾液等体液中都存在着梅毒,如果身体和身体的液体发生了接触,就会感染上这种疾病。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菌不是梅毒病。梅毒菌是一种真菌感染导致的疾病,而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是一种性传播疾病,主要就是通过性接触或者是间接接触进行传播的,是两种不同的疾病。
建议患者应该及时前往医院进行专业的诊断,明确病因后再对症治疗,以免延误病情。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的话,一般是不会导致腰酸的。腰酸的话要注意休息,有可能是劳累过度。或者是受过风寒引起的腰酸。平时要注意休息,要睡硬板床,可以做一些按摩理疗,针灸调理一下。如果不能缓解的话,可以拍片检查一下。有梅毒一定要保持充足睡眠;保持身心愉快;饮食宜清淡、少油腻、脂肪、糖类,不宜喝浓茶、咖啡;戒烟戒酒,忌食辛辣,牛羊肉,海鲜等食物;治疗期间严禁性生活。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病潜伏期通常是9-90天,平均在3个星期左右。
梅毒是一种全身性的慢性传染病,是梅毒螺旋体感染所致,在病人皮肤破损处、血液、精液、乳汁和唾液中均存在梅毒,多经性生活传播,潜伏期约9-90天,平均为3个星期左右。
一旦确诊为梅毒,需要尽快治疗,以使用青霉素类药物为主要疗法。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是一种慢性全身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接触、母婴、血液传播等方式传播。
在没有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发生性接触,不可避免地会损伤到皮肤黏膜,从而使梅毒螺旋体进入体内。孕妇可经胎盘和脐静脉将梅毒螺旋体传染给胎儿,同时,在生产中,由于头部、肩部擦伤,也有可能导致新生儿感染。一些人和梅毒病人共用针头、共用刮胡刀等,可能会导致梅毒通过血液传播。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病即梅毒,一般是由性接触进行传播。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可通过性接触传播,多因与梅毒患者发生性行为时,未采取保护措施而感染。同时少部分也可能是通过垂直传播、血源传播等方式感染,一般多见于先天性梅毒患者。
出现该症状,还需及时就医通过注射用青霉素钠进行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