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有复发,那么是不能停药的。精神分裂症是一组病因未明的重型精神病,多在青壮年缓慢或亚急性起病,临床上往往表现为症状各异的综合征,涉及感知觉、思维、情感和行为等多方面的障碍以及精神活动的不协调。患者一般意识清楚,智能基本正常,但部分患者在疾病过程中会出现认知功能的损害。病程迁延,呈反复发作、加重或恶化,部分患者最终出现衰退和精神残疾,但有的患者经过治疗后可保持痊愈或基本痊愈状态。
首次发生的精神分裂症,在症状完全缓解之后,需要继续巩固预防服药三年,如果能够一直保持稳定良好,可以逐步降低剂量,过度至停药。如果期间有症状复发或者波动,时间需要重新算起,并且要延长维持服药二年,也就是说从重新算起的时间开始,需要病情持续保持稳定良好精神活动正常5年,才可以逐步停药。
首发或第二次发作精神分裂症患者,必须在病情稳定,且已完成3-5年巩固期之后方可停药。停药原则为慢和稳,慢是指必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缓慢减药,每次减药剂量以半片为宜,稳是指患者病情持续稳定至少3个月才可考虑再次减量。
精神分裂症不易恢复,容易复发的主要原因是没有去除心理因素,药物只是控制了疾病的症状,遇到心理因素的刺激时又可能复发,采用药物治疗配合心理治疗可以达到很好的治疗效果,用药需要严格长期坚持服用,能够控制和消除症状,不要过早停药否则容易复发。
精神分裂症是精神科比较常见的一种疾病,如果病情控制的好,是可以正常生活和工作的。精神分裂症只能说达到了临床治疗效果,需要用药物维持治疗。因为大量的实验表明,停药后复发的风险明显高于坚持服药的。所以精神疾病一般用低剂量的药物维持治疗,当然停药也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会比较长,三、五年,甚至十来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