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期梅毒治疗半年了,原滴度是1:32,第一次复查下降到...

会员40152078 20岁 已回复
二期梅毒治疗半年了,原滴度是1:32,第一次复查下降到1:2,我想知道我现在得情况可以割双眼皮吗现在滴度1:2,能割双眼皮吗
医生回答共4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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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凤玲 护师 北京京城皮肤医院皮肤科 三级
擅长:雀斑,白癜风,牛皮癣,色素痣,汗管瘤,跖疣,尖锐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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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根据你的情况我建议还再等等先不要做双眼皮,因为梅毒的治疗期是二年的,最好等梅毒的滴度稳定或为0的时候在考虑做双眼皮。
意见建议:梅毒是性传播疾病,治疗主要是肌注长效的青霉素类药物,不过治疗期间的要坚持复诊2年,如果滴定稳定在1:4一下或为0的话就可以达到临床治愈了。
王孔文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宫颈疣、阴道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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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梅毒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和潜伏梅毒。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所引起的一种全身性慢性传染病。90%通过性交传染。
意见建议:注意个人卫生。每日清洗外阴,勤换内裤,个人地内裤单独清洗。即使家庭成员间也应该做到一人一盆,毛巾分用。防止接触传染。不使用别人地内衣在公共浴池不洗盆塘,提倡淋浴,沐浴后不直接坐在浴池地坐椅上。
梁生旺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 生殖疣、 宫颈疣、 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
问题分析:梅毒属于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及密切接触传播等如接触被污染的衣物,接吻,哺乳等等。经过积极的治疗可以痊愈,斑疹可以消除,你要加强保护,避免被传播。建议你定期检查,避免感染。
意见建议:梅毒的少数的情况可以通过接触污染的衣物,卫生洁具等传染,您这种情况最好和其他人分开衣物,不要共用马桶等,防止交叉感染。祝您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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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中涛 医师 大庆油城妇女儿童医院中医科
擅长:中医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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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可以的,你的已经达到正常的范围内了,但是需要定期的复查就可以了,可以不用药物治疗了。
意见建议:做双眼皮应该是没有问题的,但是你到医院要不说你治疗过恐怕不能给做,由于要是没有治疗过的这个滴度就需要治疗的。
相关问答

期梅毒属于梅毒的早期的分类,临床表现包括皮肤、黏膜以及其他的器官等。首先,皮肤方面的症状。它最早出现比较有典型代表意义的为斑丘疹,表现为周身通红色的斑丘疹,不痛、不痒,手掌和脚掌出现这种通红色斑丘疹,表面有领圈状脱屑。另外还可以出现白斑的情况,头发方面可以出现虫蚀状的脱发。另外,黏膜部位,如肛周容易出现扁平湿疣,这个时候需要与尖锐湿疣进行鉴别,除此之外还可以累及关节、眼睛等器官或者组织。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持续时间因人而异,几周到一年不等。
一部分病人出现二期梅毒以后经过治疗症状消失,但一两个月,或是几个星期之后还有可能再次出现。如果持续两年都还存在,则说明已经进入到了三期或晚期。具体持续多久需看患者的身体情况、治疗情况以及日常的护理、预防。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二期梅毒的症状是感到生殖器部位略有感觉不太舒适。持续症状:溃疡少则持续一个礼拜,但通常会持续2-3周,当旧的溃疡开始愈合时,新的溃疡便又再出现,会出现腹股的淋巴结也会出现疼痛及肿大,几天之后这些水疱就演变为脓疱,脓疱破溃后就会形成糜烂或者是浅溃疡,病员在这个时候会感觉到疼痛。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期梅毒,典型的临床表现为二期梅毒皮肤黏膜损害,为斑疹性梅毒疹,丘疹性梅毒疹,掌跖梅毒疹,扁平湿疣,梅毒性脱发,二期梅毒也损害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出现溃疡,是二期梅毒的扁平湿疣。到正规医院的皮肤性病科去看一下。需经系统正规的治疗。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二次梅毒是在梅毒被传染后7-10个星期或6-8个星期后发生的。
第二阶段的梅毒一般会在皮肤上的皮肤上出现,主要是多形的,有红斑、丘疹、脓疱、脱屑等。如果出现其它的合并症,需要进行相应的治疗,需要根据患者的情况来确定,患者在治疗期间需要保持清淡饮食,有利于身体恢复。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如果有这种疾病的话,会导致终身携带,一般每年都需要口服药物来治疗,它的主要临床表现,主要表现为发烧,伴有一定的瘙痒,体重下降,身上有红斑的情况。每年需要定期监测。去当地正规的公立医院咨询清楚后进行检查治疗,病人要遵医嘱,不可自行进行药物治疗,并要定期进行复查,根据病情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