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治疗期间能上班吗?

会员32434521 21岁 已回复
梅毒治疗期间能上班吗?我检查出的了梅毒。医生说已经是二期梅毒了。给我输了15天的西环素和脱氧。身上的疹子没有了。现在在吃药。因为我想出去上班。我想问问在这期间我能上班吗?如果发生关系。是不是带套就不传染了呢?身上的疹子没有了。我可以出去上班吗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任小娥 医师 河北威县赵村卫生院内科 一级甲等
擅长:心脑血管
已帮助用户: 186976
问题分析:你好,梅毒是一种传染性极强的性疾病,通常情况是夫妇中的一方由于某种原因而感染上,然后通过夫妻间的生活,传染给对方,家中的孩子也有传染可能,
意见建议:或是通过日常生活的接触而被感染,使得一家人都感染。一方未进行治疗往往是导致淋病梅毒复发或再感染的原因之一。
相关问答

梅毒治疗期间,如果只是一方感染了梅毒,为避免传染给性伴侣是需要禁止同房的,这个一般没有争议。有争议的是双方都感染了梅毒,都在治疗期间是否可以同房。不宜同房,因为治疗期间一般也是出现症状期间,也是硬下疳、皮疹等集中发作时候,性生活期间生殖器间的摩擦,很容易造成破损发炎,加重病情。况且梅毒治疗的时间一般不会太长,经检测正常后才可以同房。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经治疗改善后,一般无传染性。
梅毒痊愈临床标准,就是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如果有一种以上的症状还继续存在的话,则说明这个人已经感染过了梅毒病毒,但是还没有痊愈。梅毒痊愈后无传染性,就像正常人,无其他明显不适。梅毒痊愈后,需定期按规范进行复核,三年之内均需复查,如果有反复的迹象,需要重新进行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治疗多久症状消失需要根据情况判断。
早期的梅毒可以通过静脉滴注,一般在3-4个星期内即可达到良好的疗效。但是在复查的时候发现有梅毒复发,要在医师的建议下进行第二次的治疗,症状消失的时间会延长。梅毒的临床分期和临床症状不同,要及时进行检查,防止出现反复的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治疗期间的话肯定不能自慰的,会影响这个梅毒的一个治疗的,或者是可以加重或者是延长治疗的时间。另一方面性伴侣也要去检查治疗的。因为这个是可以通过性生活交叉感染的性病的一种的。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治愈,不会有终生携带的问题。
临床上梅毒的诊断要做两个指标,一个是梅毒的抗体,一个是梅毒的滴度。如果进行了正规的处理,则会慢慢转为阴性,也就是说,一旦全部转化为阴性,那么就没有感染力了,此时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但是有部分患者即便是在治愈后,也会存在阳性,此时说明患者体内存在抗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性传播疾病,根据病程发展可以分为早期梅毒和晚期梅毒。梅毒一般不需要终身治疗,一般要治疗半年到两年的时间。但是梅毒抗体阳性会终身携带。
梅毒的主要治疗药物就是青霉素,注意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用药。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