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1月皮肤右侧紫了一块有点硬3月左侧也有范围扩大吃了激素及硫酸羟氯喹等药10天紫块消去2.去乌市医院检查为系统性红斑狼疮但没确诊从11年10月服用羟氯喹(现已停用)激素(现1天2片)钙尔奇(1片)40天检查一次
1.怎样才能使皮肤不发红2如何才能确诊3如是狼疮应注意什么谢谢。
日光照射后会出现皮肤发红、瘙痒的现象,多为日晒伤。日晒伤病因如下:
1.阳光中的紫外线过量照射而导致的皮肤亚急性光毒反应,这种反应的程度与光照的强弱、时间、颜色的深浅有关。
2.如果皮肤颜色较浅,则会出现弥漫性的鲜红斑,严重的时候还会有水肿,甚至会有皮肤上的小泡。
建议患者做好防晒,及时就诊,去医院进行相应的治疗护理。
晒太阳后皮肤发红发痒可能与紫外线刺激、过敏等情况有关。
1、紫外线刺激:如果晒太阳时间过长,导致紫外线长时间对皮肤产生刺激,导致皮下毛细血管扩张,就有可能会出现皮肤发红发痒的情况。
2、过敏:如果长时间晒太阳,并且本身对紫外线过敏,还有可能会引发过敏反应,也有可能会出现皮肤发红发痒的情况。
晒太阳后皮肤发红发痒可以通过激光的方式进行改善,通常是利用激光的热效应,能够闭合异常的毛细血管,并且刺激胶原蛋白以及纤维蛋白增生重组,从而可以改善皮肤发红发痒的症状。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炎可以怀孕生子,但是要注意以下几点:
1、至少在临床症状完全缓解后6个月以上才能怀孕,以降低疾病复发率,提高胎儿存活率。
2.抗磷脂抗体是阴性的。三是加强妊娠期和产后相关血清学检查,检测母体SS-A抗体,妊娠时应做胎心检测,发现异常及时进行治疗。对于产后复发或恶化的患者,如有狼疮活动表现者,可应用激素等治疗。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