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左右。第二次发病,不管效果如何,一般服药5-10年,若是第三次发病,需长期服药。
精神分裂症首次发病是应该规律服药治疗2年左右,如果在2年期间没有复发是可以考虑停药的,精神分裂症的病因认为是多因素导致的,和患者的遗传因素、性格特点、经历的不良事件、患者压力状况、严重的生活或工作事件、患者的人际交往能力、身体状况等有关系。
有不少的精神分裂症病人是因为服用减肥药之后导致的,幻听、幻视是因为大脑功能紊乱引起,目前国内外抗精神类西医西药以镇静、安眠之作用来实现对异常症状的控制,在治疗中有一定的治疗效果。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时间因病情而异,因人而异,对于首次发病,如果经过治疗之后精神症状缓解彻底,应在出院后至少维持治疗2到3年,如果出现病情反复,要做好长期治疗的准备。
3年内没有复发可以停药,百分之八十以上都会复发,不要自行减药或停药,需要定期于精神科复查,加强饮食管理,适当给以营养丰富的饮食,做到合理定量。食品要以质软易消化的为主,不要吃带骨刺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