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医院治疗现胳膊可以自己抬,腿有一点知觉,二便不知,没有痛感和冷热感。医生说病情已稳定可以出院。
现在我该怎么进行治疗?出院可以做伤残鉴定?
高位截瘫是指脊髓高位损伤导致的瘫痪,一般发生在第二胸椎以上为止,会出现四肢瘫痪,预后不佳,完全丧失自理能力,肢体感觉消失,神经反射消失,排尿和排便自主反应消失,会带来严重的伤害。部分脊髓损伤高位截瘫是可以恢复的,但是存在不可逆神经功能损伤的,一般无法恢复。
1、痉挛:从腰部到脚都会有痉挛,而且对声音过敏,突然的声音会加重疼痛和痉挛;2、大小便无法自理:小便需用导尿管才能排出,大便需用药物帮助排出。3、无法出汗:从腰部到脚都不会出汗,是在做了磁共振以后不再出汗了,而且疼痛也加重了;4、疼痛:从上腹部到脚24小时疼痛,有时如万根针扎、有时如刀搅、有时如火烧,并且整个下身象被水泥灌注了一样僵硬的疼痛。高位截瘫在病情稳定之后胸部以下会失去全部知觉。
目前应该将应用康复理疗等方法进行康复治疗应该是有一定的效果,但是这种恢复一般是非常缓慢的,对营养神经的一些药物的效果也是相对差一些的,所以主要是维持目前的状态,然后积极康复锻炼缓慢,改善这种后遗症的表现。因为目前这种脊髓损伤已经将近一年的时间了,所以目前的症状已经是属于后遗症的表现。
四肢瘫痪是指颈椎和椎管损伤段以下神经的运动和感觉功能的损伤和丧失。四肢瘫痪导致上肢、躯干、下肢和盆腔功能受损,但不包括臂丛或椎管外的周围神经损伤。截瘫是指胸部、腰部或骶骨段(不包括颈部和股骨)脊髓损伤导致的运动和感觉功能的损害或丧失。截瘫发生时,上肢功能不受影响,但躯干、下肢和盆腔器官可能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具体取决于损伤部位。
脊髓损伤高位截瘫的病人可以进行一些肌肉的功能锻炼,其次在中期进行一些生活自理需要的这些肌群针对性牵拉,进行被动的一个功能训练,使病人尽可能的恢复到生活自理的状态。
损伤时间短,神经损伤程度轻,康复的程度会好些。损伤三个月为早期,一年时间内为康复期,更长时间则为后遗症治疗期。通过调节机体的经络来通筋活络来调动机体的自身修复能力尽可能恢复到好的生活状态。高位截瘫的人有专门使用的轮椅,平时注意翻身,清洁的护理,因为截瘫病人容易导致褥疮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