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没有明确的时间期限,第一次发病,起病年龄较大,阳性症状明显,治疗效果好,无家族史等,可服药三年或五年左右。第二次发病,不管效果如何,一般服药5-10年,若是第三次发病,需长期服药。
首发或第二次发作轻度精神分裂症患者,必须在病情稳定,且已完成3-5年巩固期之后方可停药。停药原则为慢和稳,慢是指必须在专科医生指导下缓慢减药,每次减药剂量以半片为宜,稳是指患者病情持续稳定至少3个月才可考虑再次减量。
经过治疗以后病情得到了恢复,这时他们就应该享受正常人的权利,进行正常的活动包括工作。参加工作,需要注意几点,坚持服药,尽管精神分裂症的预后效果良好,不要过早的从事,高强度,高压力的工作,神经的高度紧张,极有可能会导致患者复发。
暂时不能停药,防止复发。首次发病需要巩固治疗2-3年。经国内外专家几十年系统对照研究,精神分裂症首次发病需要巩固2-3年可以明显降低复发,复发率随服药时间延长而降低。维持服药一年,复发率60,维持服药2内,复发率40左右,维持3年,复发率10-20以下。
有四分之一的病人可以在达到一个好的康复状态后停药,终生可能都不会复发。而其他的四分之三的病人,则不排除复发的可能,需要持续服药来巩固和维持。这要根据各个病例的具体情况而定。
精神分裂症的治疗时间因病情而异,因人而异,对于首次发病,如果经过治疗之后精神症状缓解彻底,应在出院后至少维持治疗2到3年,如果出现病情反复,要做好长期治疗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