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预期寿命存在个体差异,不同患者发病过程、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若病情稳定、积极科学治疗基础上,多数患者5年存活率可以达到90%以上,10年存活率在85%以上。但若未发病初期即出现严重脏器受累,如肾功能不全、神经脊髓病变等危险因素者,愈后相对较差,甚至过早出现死亡。目前多数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均可控制良好,带病生存。
系统性红斑狼疮目前虽然不能根治,但是及早发现后,经过合理治疗可以缓解,尤其是症状轻微的病人。目前1年存活率约为95%,5年约为80%,10年约为70.%。具体时间和患者病情严重程度,自身体质以及抗药性等多方面因素有关。系统性红斑狼疮一旦确诊,应立即采用糖皮质激素类,非甾体类抗炎药以及中医中药等联合治疗,同时要避免各种诱发因素。
抽血检查,如血常规、生化全项、尿常规、抗核抗体、抗Sm抗体、抗双链DNA抗体、免疫球蛋白测定、补体测定、抗心磷脂抗体等。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会造成肾脏的损害,所以需要查肾脏彩超、24小时尿生化三项,必要时需要做肾脏穿刺活检。由于会造成心脏、肺的损害,所以还需要查心脏彩超以及肺CT等。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病,发病特点是会出现多系统的损伤,比如皮肤、黏膜、浆膜、心、神经系统以及肝脏、肾脏和肺脏等。这个疾病由于会影响到身体的多系统,如果不经过系统的治疗往往预后差,严重的会危及到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