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血压病患是否能够停药或减药,主要还是看是否能够停药后,保持血压水平的平稳达标,只有定期监测,能够抑制保持平稳达标才能够考虑停药,而如果停药后血压无法平稳控制,那么该用药还是要用药,保持血压平稳达标。
高血压停药的标准如下:
对于有高血压病的人来说,停止使用降压药物是有一定的限制的,如果出现下列三种情形,可以适当的停止使用。一、高血压患者的血压低于110mmHg时,出现了较大的降低。二,70多岁的人群,其心脏收缩压低于120mmHg,80岁以后,其血压低于130mmHg。三,高血压病人有外周血管阻塞,特别是颈内血管阻塞,或是有冠心病,心绞痛,并且在不稳定期,血压低于140mmHg,并且血压下降,会导致眩晕和疲劳,需要改变原有的用药种类和用量。
高血压的治疗原则为生活方式干预与药物治疗相结合、血压符合标准、避免靶器官损害。
对所有的高血压病人来说,包括服用降压药的病人都可以进行改善的生活习惯。高血压2级及以下,高血压伴糖尿病,或有心、肾等靶器官损害的病人,血压的目标是140/90mmHg,而糖尿病和慢性肾病的血压控制在130/80mmHg以下。
高血压的治疗原则是尽可能在3个月内达到降压目标。
基本目标(最低目标)为血压至少下降20/10mmHg,最好<140/90mmHg;65岁以下患者血压宜控制在<130/80mmHg,不宜低于120/70mmHg;65岁以上患者血压最好控制在<140/90mmHg,但由于不同患者的病情、护理不同,具体目标需要个性化制定。
一般来说,高血压停药的标准是以下情况。具体分析如下:
一、高血压患者的血压低于110mmHg。
二、70多岁的人群,其心脏收缩压低于120mmHg,80岁以上的患者,其血压应当低于130mmHg。
三、高血压病人有外周血管阻塞,特别是颈动脉阻塞,或是有冠心病,心绞痛,同时血压低于140mmHg。
日常生活中,应当注意保持较为轻松、平和的心态,避免受到过于激动、紧张、愤怒等情绪刺激。
妊娠高血压疾病的处理原则是控制病情,延长孕周,保证母儿平安,以休息、镇静、解痉、有针对性地降压利尿,并对母体进行严密监护,及时结束怀孕。目前,以药物为主。孕期检查通常从妊娠3个月起,孕期7个月之前每月做一次,8-9个月做一次,孕期4周做一次。怀孕期间如果经常吃一些具有很大程度的降压药,会影响到孕妇和胎儿的身体。妊娠高还伴有其他的病症要及时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