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的诊断标准,空腹静脉血糖两次或者两次以上的血糖检测值>5.1mmol/L,可明确诊断为妊娠糖尿病。妊娠增加,可在孕晚期适当增加蛋白质,略微增加主食或多种维生素,油脂类尽量不要增加。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如下:
孕期会进行一个75克葡萄糖耐量的试验,当糖值达到下列标准之一就能达到诊断标准。空腹血糖大于5.1mmol/l小于7.0mmol/l。或者75克葡糖糖耐量的一小时血糖大于等10mmol/l。如果确诊糖尿病后,建议最好去医院进行检查,在医生的帮助下进行治疗,避免引起其他疾病。
病人如果是妊娠期糖尿病的话,可能会经过一些自然的过程。随着疾病的进展或者是孕周的增加,孕妇可能会出现空腹血糖或者是餐后血糖升高的情况,但是症状轻微的孕妇可以通过饮食,运动,口服药物得到缓解。
妊娠诊断标准是在妊娠第24~26周进行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指标提高就有糖尿病,不提高就没有糖尿病。
空腹采血后喝75g无水葡萄糖。空腹血糖大于5、1或喝75g无水葡萄糖后1小时血糖大于10.0或喝75g无水葡萄糖后2小时血糖大于8、5,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一般来说,确诊妊娠糖尿病后,要控制饮食和运动。如果有糖尿病史、巨型儿童史、糖尿病家族史,就要做妊娠期糖尿病检查。
妊娠期糖尿病的诊断标准如下。
1.如果孕期空腹血糖为5.1mmol/L,或者口服葡萄糖耐量检查1小时后为10.0MMOL/L,或者口服葡萄糖耐量检查2小时后为8.5mmol/L,只要满足上述三项中的任何一项,就可以诊断为妊娠期糖尿病。
2.怀孕期间空腹血糖低于5.1mmol/L是正常的。对于妊娠期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应控制在5.3moll/L以下;对于孕前糖尿病患者,空腹血糖控制目标为3.3-5.6moll/L。
妊娠糖尿病大多发生在妊娠中后期,因内分泌激素水平改变而引起糖代谢异常。在妊娠产检的糖耐量试验中进行空腹和餐后血糖检测,空腹血糖大于五点八毫摩尔每升,餐后一小时血糖大于七点八毫摩尔每升,当测量值两次及两次以上满足以上条件,即可诊断为妊娠糖尿病,仅偶发一次,并不能确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