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口服减肥药物期间,意外的怀孕,不了解减肥药的成分,不能明确肯定是否对胎儿的发育有影响,想保留孩子,做好孕期的各项检查,16~20做唐氏筛查,20~28周做四维彩超排畸检查,如果没有异常,可以继续妊娠。
在怀孕早期吃减肥药孩子尽量还是别要,有可能会导致胎儿出现畸形的情况。服用的药物是在月经周期的什么时候开始用的。如果是在受精后两周内服用的,遵循全或无的原则,药物对存活的胚胎可能没有什么影响,但如果是受精两周后服用了药物,很可能会有致畸风险,如果想要这个孩子,一定要在整个孕期做好每一项检查。
服用减肥药物后会对胎儿产生一些不良影响,但具体的情况暂未知晓的。所以要想继续怀孕的话,可以加强产前检查,注意观察胎儿的生长状况,一旦出现异常,可以进行羊水穿刺、脐血分析等检查,一旦发现异常,便需要立即终止妊娠。如果没有异常,则可以继续怀孕。另外,在怀孕期间需要主要的重要检查主要有:怀孕至14-20周的时候,需要到医院进行唐氏综合症检查,怀孕至22-26周的时候,需要到医院进行四维超声检查,确保胎儿正常发育。
一般来说,长期服用减肥药停用一个月后怀孕,如果检查提示无异常,宝宝还能要;如果检查提示有异常,建议及时终止妊娠。具体分析如下:
减肥药作用于大脑神经,长期服用减肥药可能会影响人体的心脏、脑神经等。一般情况下,如果女性长期服用减肥药,停用一个月后发现自己怀孕,建议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检查,如果检查提示无异常,对于宝宝影响比较小,不影响其正常生长发育,通常还能要。如果检查显示有异常,特别是羊水穿刺提示异常,此时宝宝不能要,因为减肥药可能会增加流产、胎儿畸形等情况的风险,必要时在医生帮助下终止妊娠。
女性不宜长期吃减肥药,对于身体伤害比较大,可以通过饮食、运动等方式来减肥。
吃减肥药怀孕了孩子是否能要,需要根据减肥药成分、胎儿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建议患者到产科就诊,进行B超检查、血常规检查等,再进行针对性治疗。
如果患者所吃的减肥药含有大量的刺激成分,且在医学检查时,提示胎儿生长发育存在异常情况,一般是不能要了。如果患者所吃的减肥药不含或含有少量的刺激成分,且在医学检查时,未发现胎儿存在异常情况,患者可以在医生的建议和自我意愿下,选择是否保留胎儿。如果患者选择继续妊娠,则需要按时进行产检,密切观察胎儿生长发育状况,不适随诊。
至于能不能要这孩子,首先要明确所服用的减肥药的主要成分是什么,是西药成分还是中药成分。如果想留下这孩子,在怀孕15-20周左右到医院做一个唐氏筛查,查看胎儿的智力发育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