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怀孕35-49周是可以服用药物进行流产的。
药物人流通常在怀孕时间短的情况下,胎儿会更好的排卵,而药物人流的全部流产率在70%,在胎儿排卵后一周进行B超,如有残余要立即进行清宫。
如果是在49周以后,建议不要使用药物堕胎,因为胎儿和绒毛都很大,不能很好的排泄,很可能会导致药流不全,导致阴道出血和炎症,严重的会导致生命危险。
现在怀孕四个月了,如果不想继续妊娠,可以选择引产。引产的方式可以可选相关药物来羊膜腔内穿刺引产,也可以口服药物引产。但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不要私自服药堕胎。由于胚胎组织比较大,很容易出现流产不全,或者是大出血的风险,所以这种是到当地医院检查,在医生的指导下选择合适的流产方式终止妊娠。
怀孕49天内可以口服药物来终止妊娠。
药物流产是通过服用米非司酮加米索前前醇片来结束怀孕。药物流产通常有一定的适应和禁忌,40周岁以下,停经日少于49天的孕妇可以进行药物流产。想要进行药物流产的女性,一定要做B超检查,确定胎儿的大小和位置,以判断药物流产的适宜程度。
药物流产后要注意观察腹痛和阴道出血的状况,出现腹部疼痛或者有阴道出血的现象要立即就医。
一般情况下,怀孕7周内可以吃打胎药,但是非必要不建议吃,并且需要在医生指导下用药。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临床上如果月经正常,停经40天左右做B超检查宫内妊娠,发现卵黄囊后才能吃打胎药打胎,同时还要做白带常规检查、血常规化验、凝血时间检查,如果一切正常,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打胎药。第三天去医院口服米索前列醇,留院观察,排除妊娠产物。如果阴道出血超过150毫升,需要立即进行清宫手术。
35-49天,药物流产适用于身体状况良好,且无禁忌症的女性。所谓禁忌症包括曾患或正患较为严重的全身性疾病,内分泌疾病,肝、肾功能不全,过敏体质,心脏病,高血压,贫血,哮喘,妊娠期皮肤瘙痒等。
不建议怀孕1个月吃打胎药。因为怀孕1个月时间太短,孕囊还没有着床,超声检查也不能确定是宫内妊娠还是宫外孕的情况,因此不可以口服药物流产,否则可能会与引发大出血危及生命。口服药物流产前,一定要到医院做超声检查确定是宫内妊娠并检查血的各项指标符合药物流产的条件,才可以在医生指导下口服药物密切观察。流产后也要持续观察,如果阴道流血大于月经量且淋漓不尽,则需要到医院进行清宫手术,避免感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