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梅毒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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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梅毒六年··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等):

刚检查出来滴度1:8治疗几个月1:2,一直复查都是这个滴度,今年四月份怀孕·复查滴度不变,六月在检查,滴度1:4.医生说不用治疗。10月份引产·孩子唇裂·12月复查这病,变阴性

曾经治疗情况和效果:

四月份的时候打过一个疗程青霉素。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RPR转阴了·还会转阳吗?我现在这情况算治愈了吗?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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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永军 医师 张格庄医院外科
擅长:外科,尤其擅长神经外科等疾病
已帮助用户: 84966
问题分析: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是不会的,建议你定期到医院给予复查
意见建议:针对你说的这种病情,建议你给予饮食调整的
相关问答

如果梅毒已经治疗好了,在医院检查的时候,结果还有可能会是呈现阳性,而且也没有办法避免,梅毒抗体通常是终身阳性的。产检是梅毒和艾滋病必须做的项目,生育之前也必须检查的。如果想要怀孕生小孩,一定要随时到医院去做产检。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梅毒的症状比较多,大部分都能治好,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
梅毒是由感染梅毒螺旋体而导致,传播途径以性接触为主。在临床上,梅毒初期以造成皮肤粘膜损害为主,随后会出现梅毒疹、梅毒性脱发、皮肤糜烂等症状,早发现、早治疗,大部分都能治好。但是不治疗或者治疗得不够彻底,可能会引起全身许多组织、器官的损伤,严重损伤是无法治愈的。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携带者并不一定就是梅毒患者。
梅毒是一种不经消化道感染的性传播和直接接触的性传播疾病。所以在食物上不会有任何的感染,所以病人可以安心。应注重及早发现、及早处理、规范化的用药及适当的用药,并进行常规的临床和化验。同时,早期的处理方法也应该被确定。在临床上可以有效地治愈和根除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是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性传播疾病,需要积极进行治疗。
患者在被诊断为梅毒之后,应及时到医院进行检查,并积极的配合进行治疗。梅毒是一种慢性传染病,病人为长期治疗及复查做好了准备。青霉素为治疗梅毒的首选药物,经过积极治疗后,一般可以痊愈,患者平时在性行为的过程中,需要做好自身防护,避免感染梅毒。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的初期表现为2-4周。
梅毒属于慢性全身性传染性疾病,发病周期为三个星期,有些患者潜伏期较短,2个星期,也有些患者持续三个多月,具体表现为三个多月。建议及时到专业的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免病情进一步加重,对身体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会危及生命。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是由性接触、母婴等传播。
1、性接触传播:大部分梅毒是通过性接触传染的。在性行为中,梅毒螺旋体可以从受感染的人身上穿过受损的皮肤粘膜向性伙伴传播。
2、母婴传播:梅毒螺旋体会经由胎盘流入胎儿的血液循环,或在生产期间经由母亲的产道感染。这种梅毒也叫先天性梅毒,一般在怀孕4个月以后出现。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