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克补液首先,要看具体发病原因,补液的基本原则就是先快后慢,先盐后糖,先晶后胶,见尿加钾适时补碱。主要治疗目标就是要,改善氧的利用,改善微循环的障碍,所以需要及时的进行液体复苏治疗。补液的量要根据不是液体的量,进行计算。
心衰患者的补液量不能超过多少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由于心脏衰竭的表现,需要补充的水量也会有差异,如果是心脏功能II-III的病人,每天补充的水量在1000-1500mL之间比较好,但是要保证补液的速率,要均匀的注入,不要过快,否则会引起心脏衰竭。如果是重度的心脏衰竭,那么心脏IV级别的病人,每天的补充水量要在600-800mL之间。若病人在输液过程中出现了严重的心力衰竭,则应进一步降低补充液体的数量。
为控制合适补液量,应对患者中心静脉压进行动态监测。
如中心静脉压及肺动脉锲压均较正常为低,表明补液不充分。反之,如果超出正常值,则提示补液过多,应马上停止补液,密切观察病情,采取适当措施。在治疗过程中可以通过各种方法随时了解中心静脉压和肺动脉楔压力情况,若不具备测量中心静脉压和肺动脉锲压等条件,要动态观察颈静脉的充盈情况,尿量,血压,脉搏情况。
糖尿病酮症补液原则是用10%的身体重量估计补液量。
第一日的补液量一般不会大于4~6L,重度缺水的患者可以补充到6~8L。补液的速率应从早到晚。治疗后1小时、2小时补水速率为500-1000ml/小时,如果没有心力衰竭,则补水时间短,2小时后1~2L,可快速恢复血液,促进外周血液循环及肾脏的正常运行。前4个小时补充总能量的1/4~1/3,前8~12个小时补充1/2~2/3,再加尿24个小时补充。
休克时正确的补液原则是治疗中应注意及时补充血容量,治疗原发病。
首先,可以通过静脉快速注射等渗盐水或平衡盐,在45分钟内注入1000-2000ml,如果血压恢复正常,可以持续注射。在无控制性失血性休克时,大量的快速液体复苏会加快失血,导致稀释性凝血功能紊乱,导致组织缺氧,从而导致代谢性酸中毒。对有活性出血性休克的病人,不宜立即给予大量的输液。要做到及时准确的手术,做到完全的止血,然后进行延迟的液体复苏。
口服补液盐是用来,预防和治疗因小儿腹泻病所引起的脱水征。口服补液盐含有氯化钾、氯化钠、碳酸氢钠、葡萄糖等成分和电解质,其成分和渗透压与腹泻所丢失的体液相接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