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梅毒是怎样传染给别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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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湖南梅毒是怎样传染给别人的呢最近几天背上突然起了好多红疙瘩,看着好怕,会不会是梅毒啊,但是我自己又没任何感觉,这几天背上出了好多红疙瘩,有时候特别痒。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湖南梅毒是怎样传染给别人的呢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童伟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病毒疣、 生殖疣、宫颈疣、 肛门疣、阴道疣等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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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 梅毒的典型表现之一是硬下疳,一般单发,1~2cm大小,圆形或椭圆形,稍高出皮面,呈肉红色的糜烂面或潜在性溃疡。创面清洁,分泌物少,周边及基底浸润明显具软骨样硬度,无痛。多发生于外生殖器,也可见于肛门、宫颈、口唇、乳房等部位。
意见建议:梅毒患者需要及时治疗,同时梅毒患者应注意饮食,饮食至关重要。多数海鲜也是发物,因此海鲜食品患者也是要少吃的。蜂蜜、蜂王浆具有味甘性平、止痛解毒,有助于增强抵抗力和免疫力,因此坚持服用蜂蜜和蜂王浆对恢复是有很多帮助的。
相关问答

梅毒的传播途径有性传播、母婴传播、血液传播等。
1.性传播:梅毒是一种性病,它是由感染了梅毒的苍白螺旋体所导致的,95%的性接触都是通过性接触来传播的。
2.母婴传播:通过胎盘、脐静脉将梅毒通过胎盘、脐静脉传递到胎儿,从而导致胎儿畸形、流产、死胎。
3.血液传播:如果供血者感染了梅毒,那么,输入带有梅毒的血液就会导致感染。如果不慎与梅毒病人共用剃刀、牙刷、毛巾等生活必需品,也有可能感染梅毒。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淋病的传播途径先就是通过性行为进行直接接触传染途径,再就是通过母婴传播,其次就是血液感染,平时需要注意避免和他人亲密接触。特别是手部接触,如果接触后,必须洗手。衣物,毛巾不能混用。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梅毒通常有硬下疳、淋巴结肿大、梅毒疹等症状:
硬下疳是由于性交感染,所以损害多发生在外阴部及性接触部位,硬下疳常合并包皮水肿。硬下疳出现一周后,附近淋巴结肿大,其特点为不痛,皮表不红肿。梅毒疹一般发生在硬下疳消退后3-4周,斑疹形状类似于圆形或椭圆形,大小如黄豆。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感染梅毒的方式以性传播为主,或者间接接触传播、血液传播、母婴传播等。
梅毒的病源是白色螺旋体,可以通过性交传播,是最常见的感染方式。通过暴露于梅毒病人的衣服等途径,可以通过间接途径传染。有几例经血液途径传染的有传染性的梅毒病人。孕妇可能会在生产过程中或者是在产期内,直接传染给婴儿。
建议及早就医,及时治疗,避免耽误病情。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经治疗改善后,一般无传染性。
梅毒痊愈临床标准,就是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如果有一种以上的症状还继续存在的话,则说明这个人已经感染过了梅毒病毒,但是还没有痊愈。梅毒痊愈后无传染性,就像正常人,无其他明显不适。梅毒痊愈后,需定期按规范进行复核,三年之内均需复查,如果有反复的迹象,需要重新进行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的症状可能会传染。
梅毒最初感染的两年传染性很强,有梅毒症状时,例如一期梅毒硬下疳,二期梅毒的梅毒疹等,出现在皮肤表面,也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可能会通过性接触、间接接触、血制品等方式传染。如果不及时治疗,则可能发展成二期或者三期梅毒,建议患者积极治疗。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