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黄连分为两种剂型,一种是注射剂,一种是口服液。如果是注射剂,儿童需要禁用;如果是口服液,儿童不必禁用。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双黄连口服液是由金银花、连翘、黄芩三种药物组成,具有疏风解表、清热解毒的功效,常见于外感风热所致的感冒,如流鼻涕、咳嗽有点低热等。此外,金银花、连翘具有疏散风热、解毒利咽的功效,黄芩具有清肺热、上焦湿热、止咳等功效,但最好在医生的指导下服用。
一般情况下,多西环素会对8岁以内的孩子的肝脏、肾脏和神经系统产生很大的作用。由于处于生长发育阶段,神经系统、内分泌等器官的发育还不完善,肝肾的解毒、排毒、血脑保护等功能也不完善。综合考虑得失,药品是一种利多过弊的东西,如果是支原体的话,可以考虑采用其它大环内酯类的药物来代替。通过血液培养和药物敏感性测试,可以达到相同的疗效。
14岁以下儿童为什么禁用这种药,是因为儿童有儿童的专用剂量,片剂的计量比较大,不合适孩子服用。另外服用时候需要注意,该药品为对症治疗药,不宜长期或大量使用,用于止痛不得超过5天,用于解热不得超过3天。
吃孕妇禁用的药不一定会导致死胎。有一些药物是孕妇禁忌的,但是是一些活血的药物,或者是会导致胎儿流产的药物,但是这些药物的作用并不是100%的起效果,如果服用之后没有任何的症状,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西地兰、地高辛等洋地黄类药物和非二氢吡啶类钙离子通道拮抗剂维拉帕米对正常房室传导系统有抑制作用,使预激综合征合并房颤患者心室率加快,应忌用。
对于阵发性室上性心动过速(PSVT),特别是有严重心律失常的病人,可选用异丙肾上腺素和β受体阻滞剂进行预防。血流动力学状态较好的药物如胺碘酮和普罗帕酮等。血流动力学状态不稳定者,可采用体外同步电复律来治疗。以上药物的使用要密切心电监护。
一般来说,怀孕初期吃了孕妇禁用的药需要及时检查胎儿状况。
怀孕期间服用药物通常分为两个阶段:受精后1-2周,药物对胚胎的作用是全或无,或者没有任何效果,或者是自然流产,不会造成胎儿畸形;受孕后3~8个星期是致畸敏感期,是胚胎各个器官的分化和发育阶段,很容易因为药物等外部因素而导致胎儿畸形。如果是在受孕1-2个星期内用药,B超检查时,可以定期做检查;如果是在受孕后3-8个星期内出现,则不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