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复发以后,除了原有咳嗽,咳痰,午后低热,夜间盗汗,胸闷,胸痛症状加重以外,拍X线胸片还会发现原有病灶扩大,查痰有可能再次为阳性结果。还有痰中带血,或痰血夹杂,兼有咳嗽,痰黄,咽痛,口渴等症状。
肺结核治疗好了又出现疼痛感主要的原因考虑肺结核复发,或者是肺部感染造成的现象。考虑自身抵抗力较差的原因导致了肺结核治疗好了又复发的可能性。这种情况还是要及时到医院做一个复查,如果是细菌感染引起的肺炎,相对病情不是很严重,可以在医嘱下使用抗生素来治疗,如果是病毒感染,则要在医嘱下使用抗病毒类药物来治疗。
肺结核耐多药病人需要治疗18~20个月,才能达到一定的效果,至少需要联合5种以上的有效抗结核药物。2016年WHO可以的耐多药肺结核治疗方案为,强化近4个月,(若痰涂阳性,延长至6个月),巩固期为5个月。
肺结核患者在治疗后期出现了午后低热冒汗等异常现象,说明致病菌正在体内持续性的复制感染,一定要立即去医院就诊治疗,可以服用抗结核杆菌感染之类的药物控制病情的不断发展,同时也要配合抗生素等药物同步治疗,效果会更好。另外治疗期间患者要注意多休息,不能从事重体力劳动,还要保证睡眠充足,不能熬夜,否则都会破坏身体的免疫调节能力以及恢复能力,这对肺结核的治疗是很不利的。
最怕抵抗力下降后复发,特别是结核治愈后遗留纤维干酪灶,某些空洞病灶等。这类病灶已经停止排菌、结核毒性症状完全消失等,但病灶内仍可能有结核菌存活,常有静止状态的结核菌潜伏,一旦机体抵抗力下降,结核菌有再次活跃、复发的可能。
肺结核治成功标准需要经过正规治疗、定期复查,痰菌转阴、胸片提示病灶明显吸收,呈条索状纤维灶,无结核中毒症状,完成疗程可视为临床成功。注意定期复查,通常2个月-3个月后行第1次复查,半年后行第2次复查,1年后行第3次复查,如果病情均稳定则提示临床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