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可以通过使用药物、叔叔治疗等方式进行治疗。
孕妇在孕期血小板数量不是很大,但出现了偏低的症状,可以考虑继续妊娠,还可以服用一些具有高度血小板的药物,如酚磺乙胺注射液、氨基己酸片等,用药应谨遵医嘱。如果出现血小板数值下降,并且出现大出血症状时,应在妇科医师的指导下进行手术,避免出现严重情况,从而影响到产妇的健康。
血小板减少性紫癜是常见的孕妇血液系统并发症,是一种自身免疫性血液病,应根据病情轻重选择不同治疗方式。
皮肤易出血、月经过多是常见的症状,若有内脏出血、颅内出血,说明比较严重,甚至导致死亡。若病情轻微、可通过治疗得到控制者,可继续妊娠;若孕早期就要使用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说明病情较重,建议及时终止妊娠。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的治疗以丙种球蛋白、肾上腺皮质激素为主,帮助患者提高免疫力、收缩血小板,若积极治疗后依然无法控制病情,需要考虑将脾切除。
具体用药及治疗方式应积极咨询医生。
通常情况下,妊娠合并特发性血小板减少要做以下检查:
1.血液检查:血小板计数正常,外周血涂片、网织红细胞计数等。
2.凝血功能检查:主要反映病人凝血功能的情况。
3.抗磷脂抗体、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检查:如果是红斑狼疮或其它原因导致的血小板降低,则需要进行相应的检测。
4.血小板抗体检查:抗血小板抗体在60%-80%之间。
5.骨髓检查:排除其它可疑的血液病。
血小板减少症的生存期与疾病本身以及采取的治疗方法有关。如药物性或感染性血小板减少,对健康危害不大,寿命与常人无异。急性白血病引起的血小板减少,如果白血病的治疗效果好,生存期也与常人无异。如果是高度恶性的白血病,对化疗耐药,白血病细胞增殖快速,病人往往在短期内就死亡,一般不会超过半年。
大部分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症的患者不需要特别的处理,产后可以自己恢复,如果病情比较严重的话可以通过药物治疗、手术治疗、其他疗法等方式来改善。
一、药物疗法
口服糖皮质激素如泼尼松、地塞米松等,效果更好,通过胎盘时降解,对胎儿的影响不大。
二、手术治疗
对于血小板减少,目前还没有外科治疗妊娠期血小板减少的方法,需要进行剖宫术来终止妊娠。
三、其他疗法
血小板输注:对于血小板小于20×10^9个/L的孕妇,建议在生产当日进行短期输注血小板,观察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