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毒如果没经过性传播,也不是母婴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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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如果没经过性传播,也不是母婴传播,也没献过血,却得了这种病,是为什么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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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世豪 副主任医师 江陵县人民医院其他 二级甲等
擅长:银屑病,寻常痤疮,脂溢性脱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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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梅毒为苍白螺旋体感染,其感染途径无非三类,一是性行为,二是血液,三是母婴,因此,如确诊梅毒,必定有一种。
康爽 医师 性病科
擅长:男女性生殖器疣、男女性病毒疣及各类病毒疣疾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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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分析:梅毒的早期症状开始时是在包皮内面或冠状沟、包皮系带、阴茎上出现米粒大小的圆形,椭圆形硬结或疹子,大多数为单发,周边坚硬,表面迅速糜烂、溃疡,但无脓或不适感觉。如不及时治疗,有可能在一个月后发生更严重的二期梅毒,体重减轻、全身不适、慢性腹泻、全身淋巴结肿大、口腔粘膜溃疡。并可导致机会性肺部感染或多发性出血肿瘤等严重疾病。
意见建议:出现疑似梅毒症状的患者应该让自己的亲密的伴侣,家人知情,除了自身配合积极治疗外,做好隔离工作,让与确诊患者亲密接触的人也做血清学检查,排除染病可能。患者的内裤、毛巾及时单独清洗,煮沸消毒,不与他人同盆而浴。治疗期间注意营养,增强免疫力,禁止性生活。
相关问答

梅毒是由性接触、母婴等传播。
1、性接触传播:大部分梅毒是通过性接触传染的。在性行为中,梅毒螺旋体可以从受感染的人身上穿过受损的皮肤粘膜向性伙伴传播。
2、母婴传播:梅毒螺旋体会经由胎盘流入胎儿的血液循环,或在生产期间经由母亲的产道感染。这种梅毒也叫先天性梅毒,一般在怀孕4个月以后出现。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母婴之间会传染,梅毒可以通过怀孕传播给胎儿,使胎儿一出生就成为先天性梅毒感染者,被称为先天性梅毒儿。因此,建议平时多加注意。在准备怀孕之前,我们必须注意检查是否有梅毒。如果有一定要去正规的医院治疗。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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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主要是从性接触、间接传播等方式传播来的。
梅毒是一种性病,是由梅毒螺旋体感染所导致的,梅毒的传播途径以性生活为主,而性接触则占了大部分。一般是在性生活中,因皮肤上的细小损伤和裂缝而受到感染。此外,还可以通过间接的衣服和日常用品的接触来感染梅毒。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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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可通过性传播、母婴传播等方式感染他人。
约95%的患者是通过性接触传染,此外,梅毒孕妇可将病原体传给胎儿。大部分情况下,梅毒螺旋体离开人体很难生存,煮沸、干燥、日光、肥皂水和普通消毒剂均可迅速将其杀灭,故很难通过接吻、握手、哺乳或接触带有TP的衣物、用具等被感染。
少部分人因存在破损皮肤和黏膜,在直接接触带有梅毒螺旋体的物体时,可能感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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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主要通过性传播,也可能会通过母婴传播、血液传播。
梅毒的传染方式以高危性行为为主,与梅毒感染者无防护性生活,被传染的几率很大。还可能经母婴传播,妈妈患梅毒,婴儿患先天性梅毒可能性很大。如果与梅毒患者接触,有血液暴露的情况,也可造成传染。
建议在日常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发生传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

梅毒一般是经过患者的血液、精液、乳汁、唾液等传播,表现为性接触传播、母婴传播、其他途径等。
多数患者通过性接触,主要是皮肤黏膜微小破损而传染。孕妇可经胎盘传染胎儿。少数可能会因为和梅毒患者接吻、握手,或间接接触了被污染的衣物、用具而发生梅毒传染。

王晓彦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天坛医院
擅长:皮炎湿疹、荨麻疹、痤疮、银屑病、玫瑰糠疹、多形红斑、光敏性皮炎、虫咬皮炎、色素异常性疾病、药疹、结缔组织病及性病的诊治。擅长各种皮肤肿瘤的病理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