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回答共4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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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强
山东省人民医院外科
三级甲等
擅长:糖尿病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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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意见建议: 1、8岁以下儿童: 1)无斜视、合并外斜视者阿托品散瞳三天 2)合并内斜视者阿托品散瞳五天(去除调节因素) 3)弱视儿童,能够经常坚持戴镜,换眼镜前由医生决定是否可以用快速散瞳验光(如美多丽眼水) 2、8岁以上儿童: 1) 初诊儿童主诉视力不佳,美多丽或托品酰胺快速散瞳验光 2) 散瞳验光后视力不能矫正者,转眼科门诊 3) 合并弱视的儿童用阿托品散瞳验光 4) 验光后,如果是单纯近视,验光室可直接复验后处方配镜 5) 验光室对于一些特殊配镜儿童可以请医生会诊配镜方案(高度近视、大度数散光、进行性近视儿童) 二.儿童配镜原则: 1、不合并斜视弱视 1)近视为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矫正,视力矫正到1.0即可 2)远视减去调节配镜,由验光师试镜并根据视力和症状配镜(远视减掉1D调节) 3)对于不配合检查的患儿近视常规配镜,远视再减除1D的调节配镜 2、 弱视的儿童配镜(不合并斜视) 1) 6岁以下儿童,远视、散光足量矫正(低龄儿童视觉适应能力强) 2) 6-9岁儿童,高度远视适当减少,散光足量矫正,二次配镜时远视给足 3) 9岁以上儿童,高度远视,高度散光按照2/3首次配镜,二次配镜争取给足(高龄儿童适应能力差) 4) 屈光参差儿童,低龄儿童可以超常量给镜(双眼可超过300度以上),大龄儿童根据医嘱适当逐情给镜
儿童由于自身年龄的特点以及存在各种眼病需要治疗,因此儿童配镜和成人配镜的原则完全不同。儿童近视、弱视配镜原则也是非常特殊的,如果合并斜视配镜原则更为复杂,国内各家医院儿童配镜原则略有差别,为了规范儿童配镜,便于大家有一个统一的配镜规则可遵循,我们综合国内其他医院的儿童配镜规则,制定以下原则供大家参考: 一.儿童散瞳原则: 1、8岁以下儿童: 1)无斜视、合并外斜视者阿托品散瞳三天 2)合并内斜视者阿托品散瞳五天(去除调节因素) 3)弱视儿童,能够经常坚持戴镜,换眼镜前由医生决定是否可以用快速散瞳验光(如美多丽眼水) 2、8岁以上儿童: 1) 初诊儿童主诉视力不佳,美多丽或托品酰胺快速散瞳验光 2) 散瞳验光后视力不能矫正者,转眼科门诊 3) 合并弱视的儿童用阿托品散瞳验光 4) 验光后,如果是单纯近视,验光室可直接复验后处方配镜 5) 验光室对于一些特殊配镜儿童可以请医生会诊配镜方案(高度近视、大度数散光、进行性近视儿童) 二.儿童配镜原则: 1、不合并斜视弱视 1)近视为最佳视力的最低度数矫正,视力矫正到1.0即可 2)远视减去调节配镜,由验光师试镜并根据视力和症状配镜(远视减掉1D调节) 3)对于不配合检查的患儿近视常规配镜,远视再减除1D的调节配镜 2、 弱视的儿童配镜(不合并斜视) 1) 6岁以下儿童,远视、散光足量矫正(低龄儿童视觉适应能力强) 2) 6-9岁儿童,高度远视适当减少,散光足量矫正,二次配镜时远视给足 3) 9岁以上儿童,高度远视,高度散光按照2/3首次配镜,二次配镜争取给足(高龄儿童适应能力差) 4) 屈光参差儿童,低龄儿童可以超常量给镜(双眼可超过300度以上),大龄儿童根据医嘱适当逐情给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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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运
河北省中医院外科
三级甲等
擅长: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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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瞳验光是为了使眼睛在丧失调节能力的情况下,对感光度和视物清晰程度作出的数据,由于此种情况下的数据比较准确,常用于配镜的数据依据。
所谓散瞳验光在很多人理解只是把瞳孔放大,但这只是一个表面现象。散瞳的实质是放松由于眼肌长时间的过度紧张而产生的疲劳,从而得到眼睛真正的屈光状态。散瞳验光是应用药物使眼睛的睫状肌完全麻痹,失去调节作用的情况下进行验光。这主要是因为青少年眼睛的调节力较强,验光时如果不散大瞳孔,睫状肌的调节作用可使晶状体变凸,屈光力增强,不能把调节性近视即所谓假性近视成分除去,而影响结果的准确性。所以青少年近视患者,散瞳验光是很有必要的。
意见建议:
散瞳对儿童来说只是有时间上的影响。一般来说慢速散瞳需要的时间要长一些(21天左右),但效果也要好一些。它是经“托品”眼后采取“影法”定最后的度数。这种方法比较适合于年龄偏小的儿童和患有远视及弱视的孩子。快速散瞳则很迅速(1天左右)。这种方法则适合于一般的儿童。它不会影响您孩子正常的学习,只要您抽出两天时间就可以了。儿童散瞳后会感到怕光、视近物不清等症状,这时您不要担心。这些症状是正常的,经过一段时间的休息后就会没问题了。
散瞳验光-注意事项
1、涂到眼外皮肤上的眼膏要擦试干净。
2、由于阿托品可使瞳孔散大,患者自觉畏光、视近困难均属正常现象。
3、散瞳期间应避免强光刺激,尤其避免强的太阳光刺激,户外应戴遮沿帽或太阳镜。
4、散瞳期间由于视近模糊,对小儿要注意看护以免碰伤。
5、由于散瞳是为了放松睫状肌的调节,故散瞳期间不要近距离用眼,例如看书、看电视及使用电脑。
6、极少数患儿散瞳后如出现明显的颜面潮红、口渴、发热、头痛、恶心、呕吐、便秘、幻视、痉挛、兴奋、眼睑水肿等症状考虑为阿托品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或咨询眼科医生。
7、散瞳停药后,大约三周瞳孔才能恢复正常,但因个体差异,瞳孔恢复时间也会有所不同,均属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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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耀恒
医师
河北省邢台威县贺营乡卫生院儿科
一级甲等
擅长:小儿哮喘、儿童血液、免疫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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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散光就是进入眼球的平行光线不能在视网膜上结成焦点,而是形成一条焦线造成的,所以远近的物体都不能在视网膜上形成清晰的影像,只能通过配戴合适的散光镜片才能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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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连科
副主任医师
唐山利康医院内科
二级
擅长:擅长各种心脑血管疾病、高血压、冠心病、心律失常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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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患者点用散瞳剂后有羞明、视力暂时模糊。点用2%后马托品眼药水时,要压迫泪囊区,防止药液由泪道流入咽部引起毒副反应,出现脸部潮红、咽干、脉速及分泌减少等症状。瞳孔散大后要观察对光反射是否消失,如果对光反射没有消失,要等瞳孔开大,对光反射完全消失后方可验光。验光时患者要很好配合医生,头不能乱动,眼要注视好目标,更不能迷眼,否则都会使验光结果出现误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