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吃了肺结核病的药物,可能出现肝脏、肾脏、视神经、周边神经、胃肠反应等不适症状,具体内容如下:
肝脏受损后会引起肝脏的不适,比如恶心、呕吐、皮肤粘膜发黄。当发生周边神经病时,会导致肢体的末梢疼痛。有消化不良可能会有恶心、呕吐等表现。如果服用了一些抗结核药物,可以在医师的建议下使用一些保肝、保护胃粘膜的药物,有利于身体健康。
肺结核患者在停药以后仍然需要定期复查,停药后的前三个月建议一个月复查一次,三个月到六个月复查一次,一年以后肺结核经检查仍为阴性的,就视为痊愈,这时就可以考虑怀孕的问题。
肺结核经过正规的抗结核治疗以后并且疗程足够,在停药以后可以半年后复查一次,可以复查肺部CT,观察肺部病灶与前一次片子的变化情况。如果病灶没有明显的变化,则说明肺结核患者是完全治好了。
肺结核吃药吃了六个月了应该是不需要再吃药的。如果是医院看片子后说痊愈了,那一般就不用吃药了。所以结核病是由结核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可累及全身多个器官。平时就要注意休息与营养。
通常情况下,产后三个月来月经第四个月没来,可以通过日常护理、使用药物等方式来改善。具体分析如下:
产后三个月来月经第四个月没来,说明体内的激素还没有完全恢复,可能是哺乳期,泌乳激素水平上升,会影响来潮。如果有这样的症状,可以不用服用任何的药物,只要有规律的生活习惯,不要熬夜,不要有太大的情绪变化,通常是在断奶后,女性的月经就会慢慢的消失。如果还没有母乳喂养导致的经期不正常,可以口服益母草膏进行调理。
考虑是病情加重的表现,是由于肺部出现大量空洞,所以出现咯血的症状。肺结核是传染病,是由于肺结核分枝杆菌感染导致的症状。肺结核主要通过空气中的飞沫接触而传播。早期联合,适量,规律,全程是治疗肺结核的用药原则,所以早期治疗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