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诊断标准有颊部红斑,盘状红斑,光过敏,口腔溃疡,关节炎,浆膜炎,肾脏病变,神经病变,血液学疾病,免疫学异常,抗核抗体十一项,符合四项或四项以上者,可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系统性红斑狼疮多发女性,因为女性体内的雌性激素是导致系统性红斑狼疮的一个重要诱因,所以到了生育期的女性这些刺激因素在女性青春期,特别是在月经初潮、妊娠的初期、产后,这一阶段特别高,因此育龄妇女比较容易得红斑狼疮。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妊娠合并系统性红斑狼疮的情况如下:
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缓解后可以正常怀孕,选择适当的时机妊娠,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状况以及妊娠结局均有一定的影响。患者在孕前应进行咨询及评估,并在医生指导下进行孕前准备。孕期应坚持使用泼尼松,以最低剂量达到控制病情,抑制红斑狼疮活动为目的,病情活动时应增加剂量。在分娩时也应增加激素剂量。
系统性红斑狼疮通过食疗是不可以治好的,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累及多系统、多器官并有多种自身抗体出现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病因目前不清,发病可能与遗传、自身免疫、激素水平、环境因素、免疫功能紊乱有关。病人可以通过积极的规范治疗可以控制病情,保护重要的靶器官,使病情能长期缓解并维持稳定,像正常人一样工作和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