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性肝炎,有可能是乙肝,也有可能是肝豆状核变性,乙肝不是遗传性肝病,乙肝是传染性肝病,主要通过母婴传播。乙肝具有一定的传染性,病毒浓度越高,传染性越强;
病毒含量低,传染性弱,但是一些遗传代谢性肝病,比如肝豆状核变性,是不会传染的。乙型肝炎的治疗与处理应参照慢乙肝防治指南;
如果是肝豆状核变性,可能需要一些药物来驱铜。
一般情况下,家族性胆固醇血症没有什么特异性的症状,具体内容如下:
家族性胆固醇血症并无特殊的临床表现,而因为高血脂引起的心血管疾病,如心绞痛,而高血脂则会引起脑血管病,可能由如头痛,语言不良,偏侧四肢功能障碍等表现。对于家族型高胆固醇的患者,可以适当的调整饮食,调整生活习惯,降低血脂。常用的有瑞舒伐他汀类,阿托伐他汀等。
家族性心肌病并不全是显性遗传性,而是有隐性遗传性的,这意味着下一代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得了心肌症。
常显是一种显性遗传的缩写,其遗传途径有很多种,例如:常染色体显性遗传、隐性遗传、线粒体遗传等,并且在同一家庭中遗传的类型也不尽相同,据估计有数十种。心肌症中的肥大型心肌病是一种遗传性的心肌疾病,一旦诊断出来要立即对其家人进行检查,这是一种常见的疾病,一般是家族性的。局限性心肌病多为常显遗传性,少数局限性心肌病属于X性联遗传病,此类病症初期不明显,可采用药物疗法,但晚期则需外科治疗。
家族性骨质疏松症指的是遗传因素作用引起的骨质疏松症。
骨质疏松症的主要表现是骨量减少,骨脆性增高,并且骨量及骨的脆性受多种因素影响,遗传因素在这方面的作用占70%-80%。另外部分骨质疏松病历有明显家族发病趋势,家族性骨质疏松症指有较强家族发病特征的骨质疏松症,而遗传病应该比较清楚或已清楚。因此在诊断上需要结合家族史来判断是否属于家族性骨病患者,而非简单根据临床表现即可作出诊断。表现为骨密度显着降低,易发生骨折的临床综合征集合,若将病因已完全清楚的遗传性代谢病合并骨质疏松症,称之为家族性骨质疏松症,原因不十分清楚者可称之为特发性家族性骨质疏松症。
通常来说,家族性嗅神经-性发育不全综合征会有以下症状表现,具体分析如下:
1、先天性嗅觉丧失或丧失:嗅觉不灵敏,对醋、香水、氨水等芳香挥发性物质无法辨别。
2、性早熟:早期发现睾丸很小,没有男性特征,到了青春期,没有第二性征,腋毛和阴毛稀疏、女性化,阴茎像小孩,睾丸发育不全。
3、面部畸形:唇裂、腭裂、唇腭裂等。
家族性矮小症的孩子一般是不需要治疗的,和遗传有关系,近几年来也有使用生长激素来治疗家族性矮小症的孩子,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必须要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
这种家庭型矮小症是指家长的个子都比较矮,人类的身高超过70%,父母各占50%,子女的基因和身高取决于家长。儿童也是一种家族性矮小,也有生长因子不足的表现,需要做一些详细的检查,比如使用生长激素来调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