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3年前在南京皮肤病研究院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

会员57260376 44岁 已回复
病情描述(发病时间、主要症状、症状变化等):
我的妻子3年前在南京皮肤病研究院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5天后在家又并发头部带状疱疹,因乡村医院医生经验不足,而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后又至南京皮肤病研究院治疗,但留下了后遗症“带状疱疹后神经痛”,后来四处求医,针灸、中药、光疗都只能暂时缓解一点点疼痛,但时间长了也无效。病人整天处于疼痛难熬、夜不能寐的状态,苦不堪言。今天在网上搜寻到李教授,特恳请为我妻诊疗,叩谢。
曾经治疗情况和效果:

在南京皮炎所经过抗病毒治疗,皮表愈合后医生交代,因错过最佳治疗时机,会留下后遗症,后来回家请过民间中医针灸过两次但疗效都微乎其微,都是一开始针刺时有缓解疼痛感,过后就无明显感觉,两次都经过一个多月后就放弃了。去年底又在泰州中医院经过中药调理一个多月,但也无明显疗效。现在经常用一些外用药和甲钴胺、b12.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

由于病人受病痛长期煎熬,对生活几乎厌倦,恳请李教授能为我妻子诊疗,以解病人于苦痛。谢谢

医生回答共1条医生回复因不能面诊,医生的建议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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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从 医师 贺营卫生院内科 一级甲等
擅长:慢性糜烂性胃炎,肝炎,习惯性便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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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意见:你好,红斑狼疮是一个累及身体多系统多器官,临床表现复杂,病程迁延反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 红斑狼疮可分为系统性红斑狼疮和盘状红斑狼疮两大类。急性活动期应卧床休息。慢性期或病情已稳定者可适当参加工作,精神和心理治疗很重要 。病人应定期随访,避免诱发因素和刺激,避免皮肤直接暴露于阳光。 
相关问答

患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怀孕,但是有具体要求。
若是已经将红斑狼疮控制稳定,在病情稳定半年以后,用药很少或几乎不用药,这些女性患者是可以怀孕的。
红斑狼疮患者在怀孕后很容易复发或加重。建议怀孕前严格判断是不是病情稳定期,很少甚至停用3个月以上免疫抑制剂,通常是可以怀孕的,同时还要判断是否有其他脏器受累。
如果孕期检查、监测严格,病情稳定的情况下,部分可以足月分娩。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可以正常怀孕。
女性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以在病情缓解后进行正常的怀孕,女性选择适当时机进行妊娠可以对孕期红斑狼疮的病情,胎儿的生长发育有一定的影响作用。患有系统性红斑狼疮的女性在怀孕之前到正规的三甲医院进行咨询,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怀孕前的准备,在怀孕后坚持使用泼尼松来控制病情。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系统性红斑狼疮预期生存时间存在个体差异,不同的发病机制和临床表现不完全一致。在病情稳定和积极科学治疗的基础上,大多数5年生存率可达90%以上,10年生存率达85%以上。然而,如果在疾病的早期出现严重的器官受累,如肾功能不全、神经病变等危险因素,预后相对较差,甚至过早死亡。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抽血检查,如血常规、生化全项、尿常规、抗核抗体、抗Sm抗体、抗双链DNA抗体、免疫球蛋白测定、补体测定、抗心磷脂抗体等。由于系统性红斑狼疮可会造成肾脏的损害,所以需要查肾脏彩超、24小时尿生化三项,必要时需要做肾脏穿刺活检。由于会造成心脏、肺的损害,所以还需要查心脏彩超以及肺CT等。

聂小娟副主任医师皮肤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中国医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山东省医学科学院。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病,发病特点是会出现多系统的损伤,比如皮肤、黏膜、浆膜、心、神经系统以及肝脏、肾脏和肺脏等。这个疾病由于会影响到身体的多系统,如果不经过系统的治疗往往预后差,严重的会危及到生命。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系统性红斑狼疮属于自身免疫性疾病,可以导致多系统、多脏器损害的,但这个病规范治疗也是可以治疗的很好的,系统性红斑狼疮的25年生存率,大于75%,很多系统性红斑狼疮也是很长寿的。

张文娟主任医师皮肤科北京大学人民医院
擅长:银屑病、扁平苔藓、老年瘙痒病、掌跖脓疱病、真菌病、皮肤疑难病、带状疱疹性神经痛、皮肤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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