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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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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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占胜 医师 威县贺钊乡小河村卫生室外科 一级甲等
擅长:脂肪瘤,痔疮,疝气,阑尾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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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剖腹产与正常分娩相比,产妇机体发生了明显变化:子宫受到创伤,影响了子宫正常收缩;手术中失血,使血中催产素含量降低,影响了子宫恢复;术后禁食,体虚活动少,致使子宫入盆延迟,恶露持续时间延长;术中创伤,产妇精神疲惫,脑垂体分泌催乳素不足,影响乳汁正常分泌等。剖腹产后不要久卧不起,应该下地走一走,运动能够促进血液循环,使伤口愈合更加迅速,并能增强胃肠蠕动,尽早排气,还可预防肠粘连及血栓形成而引起其它部位的栓塞。每天卧床时间最好不要超过12小时。现在要注意腹部切口的情况,避免劳累,重体力,以免导致切口裂开。产后6-8周到医院复查,了解子宫恢复情况。
相关问答

一般情况下,女性在剖腹产手术后,通常有以下注意事项。
1.在手术6小时后就可以少量的进水,由于这时还没有排气,所以暂时不能进食。
2.注意个人卫生和会阴部清洁。产后3个月禁止性生活。根据产后检查情况,判断是否可以恢复正常性生活。
因为是剖腹产手术,所以要适量运动,以排出宫腔内的淤血。一般在手术后两天左右,就可以适当下床活动,以促进胃肠道的蠕动。

张露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围产期保健,妊娠合并症,子痫前期,前置胎盘,胎盘植入,胎儿异常,双胎妊娠,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以及妇科恶性肿瘤。

剖腹产前饮食注意事项有以清淡为主、禁食6-12小时、禁水2-4小时、输葡萄糖注射液、保持良好的心态等。
在剖腹产术前一天,晚上的进食需要以清淡为主,多吃新鲜水果蔬菜,不要吃辛辣刺激性的食物和寒冷食物,保持大便通畅,而且不易过饱,手术前需要禁食、禁水,择期剖腹产患者手术前尽量禁食6-12小时,禁水2-4小时。如果出现明显的饥饿感,或者想喝水的情况,医生可以选择输葡萄糖注射液缓解。保持良好的心态,有利于手术的顺利进行。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饮食注意事项如下:
女性在术后需要多注意休息,适当进行下床活动,在术后两天后建议多喝蔬菜汤汁,摄入易消化的食物。饮食上需要多重视,多补充营养物质,可以适当的喝汤,例如,排骨汤,鱼汤等,有利于乳汁的分泌。同时禁止摄入凉性,辛辣刺激性等食品,避免产妇出现腹部疼痛,腹泻的情况。保持自身卫生干净,勤换衣物勤洗澡。注意保暖,适当增添衣物。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后饮食注意多食用一些补气血、补肾的食物,同时也为宝宝提供优质的乳汁,确保宝宝正常地生长发育,首先要清除恶露、促进伤口愈合为主,最初可以鸡汤、肉汤、鱼汤等汤水类进补,但是不可加酒,甜点也可以帮助排除恶露,鱼有助伤口愈合,药膳食补可添加黄芪、枸杞、红枣等中药材,猪肝有助排恶露及补血,是剖腹产产妇最好的固体食物选择。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

剖腹产的注意事项如下:
1.剖宫产后3个月禁止盆浴、同房,6个月之内不能做重体力工作,同时要注意避孕措施,在哺乳期不要服用避孕药。
2.剖宫产手术后要注意伤口的干燥,要注意伤口的疼痛、流血、渗出,如果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一定要及时就医。
3.如果第二胎可以再生育,那么上环的时间应该是两年,如果是在剖腹产之后6个月以上的话。
4.定期进行产后体检,并进行盆底肌力的筛查,如果不合格,则进行盆底康复。

张露副主任医师妇产科山东省立医院
擅长:围产期保健,妊娠合并症,子痫前期,前置胎盘,胎盘植入,胎儿异常,双胎妊娠,子宫肌瘤,卵巢囊肿,以及妇科恶性肿瘤。

剖腹产术后,6小时之内不吃入水,并需要去枕平躺下,6小时后可少量饮用白开水,并可卧床翻身走动。
手术后24小时内,即手术后第二天,应由家属搀扶下床,避免引起肠粘连或下肢静脉血栓形成。排气后可吃些面条,馄饨之类易消化食品。应时刻观察切口变化情况,勿作剧烈运动,避免切口裂伤。平时需要注意护理,避免牵扯到伤口,造成感染发炎。

王凤英主任医师妇产科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
擅长:高危妊娠、妊娠期合并症及并发症、妊娠期糖尿病、胎儿宫内生长受限。